银盛支付河北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罚168万

2024-03-12
来源:网络整理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2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银市处罚字[2019]11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河北分行银盛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盛支付”)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以168万元罚款。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银盛支付河北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吴双胜担任负责人。 银盛支付是银盛金融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总部位于深圳龙华。 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总额1.4亿元。 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从事支付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是广东省商务厅认定的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理事单位。 2011年5月,银盛支付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是首批获得支付牌照的27家机构之一。 2016年续签成功。天眼查显示,银盛支付目前在全国共有77家分支机构,包括甘肃、新疆、青海等地。

据统计,此次罚款是银盛今年以来收到的第四笔央行罚款。 累计罚款已达185万。 这笔罚款也是今年以来最大的一笔罚款。 2019年7月29日,银盛支付内蒙古分行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9号)。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2019年4月19日,银盛支付天津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9万元罚款。

2019年3月21日,银盛支付陕西分公司未落实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未详细了解商户业务的真实背景和目的。 间接向无牌机构榆林卡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违法。 陕西煤就客、上海煤就客设置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账户。 榆林卡联网时设置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因未落实到位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间接向无证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违法行为,对银盛支付陕西分行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银盛支付陕西分公司收单银行结算违反账户设置规定的,处罚款2万元,合计罚款5万元。

近两年来,银盛支付多次被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共收到11起罚款,2018年更是收到巨额罚款,累计罚款金额已达2664.75万元。

2018年8月6日,银盛支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出的“千万罚款”。 经核实,银盛支付为非法境外贵金属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网上支付服务,未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上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多个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给境外贵金属互联网交易平台使用。非法互联网平台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此外,银盛支付还存在非法支付业务合作及资金结算、非法外包核心银行卡收单业务等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最终对银盛支付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34.14万元,并处以罚款1312.61万元,罚款总额2247.75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0万元。

2018年5月16日,银盛支付安徽分行因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被罚款4万元。

2018年12月20日,银盛支付厦门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被监管部门罚款58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 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2017年,银盛支付共收到央行罚款4次。 2017年1月5日,银盛支付湖南分公司因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属地化经营管理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到位等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 -收单账户和结算账户的合规设置。 7月13日,银盛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罚款9万元; 7月14日,银盛支付安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催收规定被罚款9万元。 对于单项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责令银盛支付安徽分行限期改正,并处以18万元罚款; 12月7日,银盛支付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对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三起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处以罚款14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3.5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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