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邓涛:第三方支付行业积累的风险隐患逐渐显现

2024-03-12
来源:网络整理

央行邓涛表示,随着业务不断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积累的风险逐渐显现,对金融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1、金融科技风险防控薄弱

金融科技为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但也带来了来源更广、更复杂的风险。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科技让第三方支付市场参与者越来越互联互通,增加了单点风险演变成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然而,现有的监管手段相对落后。 其次,金融科技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旦第三方支付行业过度依赖金融科技发展,忽视整体业务设计和制度安排,技术依赖风险就会进一步积累。 三是金融科技与支付服务的交叉渗透,使得第三方支付服务的边界更加模糊,服务方式更加虚拟,运营环境更加开放,导致支付风险更加隐蔽。

2、业务创新风险不容忽视

持续创新是支付行业发展的直接动力。 当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发展的速度、深度、广度和复杂性都是前所未有的。 虽然客户体验不断提升,但创新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产生了不利影响。

一是一些创新支付业务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的安全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其次,一些机构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利,盲目追求业务创新,过分强调支付便利,忽视隐藏的风险。 三是一些机构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以创新为名违规,扰乱正常的支付服务市场秩序,造成支付业务生态环境恶化。

3、客户信息数据频繁泄露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海量的客户信息数据,支付业务日益开放,客观上增加了客户信息泄露的概率。 同时,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客户信息保护不力,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客户资金损失,易引发公众对第三方安全的信任危机。当事人支付机构的系统。

4、容易引发洗钱风险

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支付结算时,改变了交易双方之间传统的银行资金划转的点对点模式,导致银行难以准确识别交易资金流向,给不法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洗钱。 一些机构尚未建立强大的可疑交易监控系统。 监控和分析的范围无法覆盖所有客户和业务领域,也无法覆盖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可疑交易的监控不到位,很容易让不法分子乘机洗钱,逃避处罚。

5、规章制度保障不够

首先,法律的有效性较低。 第三方支付的规章制度尚未上升到法律、行政法规的层面。 规范力度有限,调整范围狭窄。 难以为第三方支付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制度建设部分滞后于业务发展。 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推出新的支付产品和服务,他们很难在现有的规则法规中找到业务规范和监管规定。 三是处罚力度明显不足。 大部分都是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 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难以形成刚性约束。

六、违法经营问题不断显现

第三方支付机构出于逐利目的,不遵守规则,导致无序竞争、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 违规经营问题不断涌现,背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本源,形成了“劣币驱良币”的不良“货币”环境,扰乱了支付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从违规情况来看,备用金和反洗钱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的重点领域。

但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违规经营屡屡被取缔和处罚。 罚款金额屡创新高,高额罚款几乎成为常态。

七、海外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支付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_支付行业_支付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一些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领先的移动支付技术和操作方式积极拓展海外支付市场,目前已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复杂多变的海外经营环境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加大了布局全球支付市场的难度。 主要表现有:

一是海外差异化监管政策的考验。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支付监管体系。 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熟悉当地法律政策并满足相应监管要求,这增加了境外开展业务的难度。 其次,跨境支付风险复杂多样。 跨境支付交易的来源遍布全球。 第三方支付机构随时可能受到全球犯罪分子的攻击,面临的风险远比国内复杂。 三是海外纠纷高效公正解决困难。 海外各国司法制度差异较大,仲裁、调解、谈判的方式也不同。 再加上语言沟通障碍,不仅解决跨境支付交易纠纷需要较长时间,而且解决纠纷也需要较长时间。 而且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因此,针对第三方支付行业风险防范建议如下:

1.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一是实施穿透式监管,动态监管第三方支付业务流程,强化支付监管渗透的广度和深度,着力解决金融科技应用带来的风险,让支付监管部门“获取、渗透、并且可以管理。” 二是完善监管框架,在保障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引导第三方支付行业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科技与第三方支付业务多维度融合,实现平衡。三是开展风险测试,重点监测金融科技应用是否符合相应监管要求、是否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支付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

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测试结果进一步完善金融科技应用,提高安全可靠性。 鼓励监管部门在金融科技推广前尽早了解金融科技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科技风险的能力,避免监管滞后或监管空白。

2、加强业务创新管理

一是合理引导创新。 央行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创新业务的监管和指导,及时制定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是守住安全底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创新,依靠创新推动发展,在发展中强化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第三方提供良好的环境。支付机构开展创新。 三是稳步开展创新。 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 要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安全为前提,以速度为手段,以好体验为目的,合理运用金融。 科技推动支付业务创新,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支付需求。 四是做好创新审查,认真评估其合规性、安全性,分析业务本质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安全体系。 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第三方支付机构数据治理制度,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客户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标准,以便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收集、存储和使用客户信息。 存储和使用客户敏感信息有章可循,防止信息过度收集和滥用,保护客户隐私。 二是提高技术防范能力。 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确保客户信息传输安全,避免支付敏感数据泄露风险。

四、加强洗钱风险监管

一是完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 二是优化可疑交易资金监控系统,对客户异常行为和可疑交易进行快速监控和反馈。 三是做好业务培训,定期对前台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反洗钱业务培训,及时了解反洗钱监管政策、内控要求、新办法、新技术和洗钱风险变化,提高分析和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 技能。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加强与银行合作,尽快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保证交易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有效开展可疑交易监测,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一是提升法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增强监管体系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为防范金融风险提供法制保障在第三方支付领域。 二是完善法规制度,从根本上改变行业法规不完善、部分滞后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支付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对于违规严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除了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必须采取暂停业务、退出部分区域市场等严格监管措施。

六、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 针对第三方支付跨越支付、融资、理财等多个金融领域的现状,在央行协调、各部门配合下,建立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协调机制比如银保监会对第三方进行指导。 支付机构合规经营。 二是提高监管水平。 央行要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多维度强化监管,严格追究责任,加大违法成本。 三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第三方支付行业风险监控。 四是加强行业自律。

七、加强境外风险防范

一是熟悉海外监管政策。 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充分了解境外市场准入、业务开展等监管制度要求,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支付监管要求,合规经营,为当地居民提供多渠道、广覆盖的服务。 支付服务。 二是建立多边风险防范机制,实现跨境支付风险防范的信息共享、实时预警、实时处理,协调多边应对全球犯罪分子的袭击。 三是构建高效公平的跨境支付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跨境支付纠纷实际情况,灵活确定纠纷解决方式,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成本,实现跨境支付纠纷多元化解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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