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货比三家,准备在网上买一个厨房篮子。 为了吸引顾客,有商家在商品首页标注“8点开业前20名买家半价优惠”。
抢购当天,小丽算准了时间,在抢购后3秒内就抢到了自己喜欢的商品。 然而,获奖名单公布两天后,她的名字并未出现。 小丽怀疑商家的中奖名单有欺诈行为。 可能的...
案例回放
小丽正准备在网上购买厨房篮子,恰巧建达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首页宣传“前20个半价”活动。 小丽立即联系商家客服,确认商家的活动是否真实有效。 客服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并告知她,只要下单时间和付款时间在当天20:00之后,就可以参加活动。
当晚,小丽的双手一直放在“机器”上。 20:00一到,她就迅速下单,并完成了厨房篮子的付款,大约花费了1400元。 但两天后,小丽并没有出现在该店公布的前20名半价顾客名单中。 失望之余,小丽冷静地分析了一下榜单的细节,发现按照时间计算,她肯定是付费买家前20名的。 商家公布的中奖名单涉嫌造假。 小丽要求商家履行半价承诺,但商家拒绝,她向上海青浦区法院提起诉讼。
小丽认为,首先,她在与涉事商家交涉时,商家承认中标名单上的买家实际上已经提前提交订单,并于当晚20:00准时付款,所以付款时间如此之快。 。 其次,她了解到,所谓中奖名单上的买家并没有享受商家此前宣传的半价优惠。 最后,我严格按照商家的活动要求参加,在20点后仅3秒内就完成了下单和付款手续,所以应该符合前20名买家的入围条件。 但经过沟通,商家只愿意按原价发货,或者让他申请原价退款。 商家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欺诈,商家应主张退还一半货款,并按商品进货价三倍的价格赔偿损失。
审前和解
本案法官联系了该商户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获取了该商户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耐心地向商户解释了法律,并向商户告知了法律风险。 该业务负责人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确认公布的中奖名单确实有误。 按照活动规则,小丽确实获胜了,应该享受半价优惠。 商家立即发货,并退还了一半货款给小丽。
小丽也表示理解,愿意接受商家半价退款,不会追究剩余责任,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请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的赔偿金额用于消费者购买商品。 所接受服务的价格或费用的三倍。 本案中,如果发现商家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小丽要求三倍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原告以已收到商家退还一半货款且双方纠纷已得到解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这是当事人对其自身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
如今,网上购物因其便利性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网上商店会抓住不同的时间节点开展各种优惠和促销活动。 但一些商家却打出了“歪思想”,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假冒事件、假中奖名单等各种乱象。上述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对行业市场也无益。 健康长远发展。 作为消费者,网购时需保持理性,提高维权意识,妥善保存证据; 当您遇到侵权行为时,需要积极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作为商人,应该树立诚信的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这样才能在获得短期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行业秩序,推动行业持续进步,谋求长远利益。
网上购物技巧
01
选择正规平台,不要通过不熟悉的渠道随意下单;
02
对于网购促销活动,需要查看规则、查阅核实,并保存相关网购页面(可截图保存)或聊天记录以供维权需要;
03
关注商家信用及其他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对产品有全面的了解;
04
不贪图便宜,理性消费。 虽然网购产品物美价廉,但您仍然需要对产品的质量和性价比有一个合理的估计;
05
如果发生纠纷,无论大小,积极维权,及时沟通,并向平台、消协等寻求帮助。
还请接受此提示: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注意选择信誉度高、评分指数高的正规购物平台和经营者,避免陷入购物陷阱。
其次,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含有价格保证承诺的促销链接信息,构成要约,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履行了承诺;
如果消费者基于低价承诺购买产品组合后,电商经营者以较低价格销售高度重叠的产品组合,虽然不属于欺诈,但构成违约行为。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押金。 如果商家不退还押金,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解决;
如果调解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仲裁或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交换的商品造成损害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以无偿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商品换购为由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它。
“免费≠豁免”,赠品作为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同样受到法律的管辖。 电商经营者应严格把控礼品质量。 赠品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消费者损失的大小,负责修理、运营、换货、退货、退款、赔偿。 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应注意保存订单号、支付凭证、客服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如果礼品、奖品冒充、假冒或者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若因此产生纠纷,您可以先与运营商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包含“收货人签字同意”的规定。货物即视为承认货物质量符合约定。” 是的,消费者可以声称格式条款无效。
该条款有效规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失信行为,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警示电子商务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典型意义。网络消费市场“清”秩序。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注:文中涉及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整合上海青浦区法院、福建马尾法院、“案件聚焦”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