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流行的支付方式无疑是刷脸支付。 在医院、超市、餐馆、便利店,刷脸支付设备已不再罕见。 人脸识别技术与支付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应用,给用户带来了新的支付方式和体验。
用户体验的背后,是从移动支付市场蔓延到人脸识别支付领域的硝烟。 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等都在试图在这一新领域分一杯羹。 在移动支付市场,最早推出线下刷脸支付服务的机构是支付宝。 去年底推出刷脸支付产品“蜻蜓”。 随后,财付通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了刷脸支付产品“青蛙”。 今年10月,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中国银联联合60余家机构推出全新智能支付产品“刷脸支付”,并已在多个城市落地实施。 此外,包括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也依托自己的手机银行APP或银联“银联”APP探索刷脸支付。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2019年网络支付应用和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刷脸支付主要有两种商业模式。 一是商业银行、支付宝、财付通。 二是以银联“云闪付”为代表的封闭式应用模式; 二是以银联“云闪付”为代表的全民网络模式。
报告认为,封闭的应用模式将导致类似“一柜多机”的情况再次出现。 在封闭的应用模式下,支付宝、财付通以及部分银行选择自主开发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终端,无法与其他市场主体共同使用。 未来,银联与各商业银行合作开发的智能终端将会出现在市场上。
据悉,目前终端价格在2500元至6000元不等,商户需要部署多个终端。 这一方面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收单方或商户的成本。 报告建议加快人脸识别支付联网通用业务解决方案的设计、功能研发和市场应用。 适应人脸识别技术金融应用趋势,充分考虑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在支付行业的定位和各自需求,推动建立“统一规则标准、普遍受理”的业务模式网络、开放合作、共赢”。 报告还建议制定统一的智能终端设备技术标准,帮助各市场主体的支付接口嵌入同一终端,优化支付资源配置。
“刷脸支付和二维码等其他支付方式应该共存。刷脸支付不会完全取代现有的支付方式,但会长期共存。” 中国银联品牌策划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彭程日前在2019互联网与移动支付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表示,刷脸支付推广的高价值模式是四方模式。 由于刷脸支付的场景适用性、消费者接受度、风险等原因,单独建设机构是独立的。 面部识别使用环境中存在一些风险和收益方面的隐忧。
进一步来看,彭程表示,刷脸支付所依赖的智能设备承载的不仅仅是支付,而是升级商户服务能力,其影响超出了支付本身。 “相当于给每个商户安装了一个智能设备,这个设备未来肯定会集成卡、二维码、人脸识别等支付方式。这个终端不仅支持交易,还赋能B端,包括管理、配送等,这是码头的核心价值。”
此外,人脸识别技术在金融应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方面还存在不足,用户核心人脸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存在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罗永忠在此前举行的第八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要坚决保护强隐私生物识别,合理应用弱隐私生物识别,坚决守住底线。信息和资金安全。 特别是对于人脸识别这一热点应用,要坚持诚信和创新,稳步推进线下支付应用。 具体来说,在收集数据时,要提前告知信息的使用目的和方式,明确获得用户授权同意,避免收集与需求无关的特征,保证人脸特征收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此外,人脸通常是暴露的,并且经常通过远程非接触式方法被收集和识别,而人们却没有意识到。 仅靠人脸识别并不能判断用户直观的支付意愿。 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支付密码等形式体现用户自主支付意愿。 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得发起交易,保障用户的知情权、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
目前,为防范刷脸支付风险,市场主体对刷脸支付交易实行限额管理。 例如,招商银行(37.93+0.42%,股诊断)()(,股吧)对商户和用户刷脸支付设置了单笔或单日交易限额1000元; 支付宝对交易限额进行限制,并根据交易资金规模和频率进行风险分级控制,并添加验证要素。 对于大于限额的交易,需要额外扫码和交易密码验证,大额交易需要额外增加PIN码验证; 财付通人脸识别支付限额受用户支付账户类型和快捷支付银行卡限额限制。 同时,同一用户重复尝试刷脸支付的次数也受到限制。 一个实名用户只能为一个微信支付账户开通刷脸支付。
报告建议,监管部门组织制定人脸识别应用在客户身份验证、交易验证等方面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同时市场主体应明确人脸识别存储、传输和使用的安全标准。加强敏感支付信息的内控管理和安全保护,确保客户信息不泄露或用于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