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788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实施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 因此,在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关系中,支付工程价款是承包商的主要义务,而承包商实施工程建设的合同目的就是按照合同约定获取工程价款。法律和合同; 但在工程实践中,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较为严重; 笔者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1164件,绝大多数案件涉及工程造价问题; 从1164份判决书反映的情况来看,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工程造价争议非常大,导致二审案件的改制率和胜诉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申请再审明显高于其他民商事案件。
01
实际建造者
1. 自然人作为实际建造者是否可以获得费用?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规则并不明确。 根据(2019)最高人民法院第5453号裁定,作为实际建造者的自然人不具备收费资格,不得向作为实际建造者的自然人支付费用; 但根据(2019)最高法第1549号判决,实际担任建筑工人的自然人可以获得劳动保险基金(参见(2020)最高法第724号判决,劳动保险基金由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组成。)。
2、自然人作为实际建造者能否获利?
答:根据(2019)最高法第1549号判决和(2020)最高法第898号判决,作为实际建造者的自然人可以获得利润。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构成》规定,工程造价包含利润。
3、自然人作为实际建造者是否可以获得企业管理费?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规则并不明确。 根据(2020)最高人民法院第898号判决,作为实际建造者,可以获得企业管理费; 然而,根据(2019)最高人民法院第5453号裁定,作为实际建设者,不符合收费资格的人,不能取得企业管理费。
4、实际施工人员发生的相应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第4170号裁定,实际施工人员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5、实际施工单位主张承包商在未付工程价款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是否支持?
答:根据(2020)最高法民申第3929号裁定和(2020)最高法民中第1008号判决,实际施工单位主张承包商在未付工程价款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应当支持的。
6、在层层分包过程中,实际施工单位是否可以要求所有分包商和非法分包商缴纳工程价款?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到目前为止,笔者还没有读到过类似的案例。 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26日)》第二十三条,原分包商和违法分包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付全款。 拖欠工程价款的,实际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原分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在所欠工程价款范围内支付工程价款。
02
社会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7、如果承包商在工程所在地以外缴纳社会保险,且无法证明该费用与工程有关,社会保险费是否应包含在工程价中?
答:根据最高法(2019)第1335号判决,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以外缴纳社会保险且不能证明该费用与工程有关的,社会保险费不能计入工程价款。
8、同意不计算社会保险费。 该协议有效吗?
答:根据(2020)最高法第2649号裁定,规定社会保险费不计入工程造价,但法院综合考虑后仍可以计入工程造价。
9、约定不计安全文明施工费。 该协议有效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第2649号裁定,规定不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但法院综合考虑后仍可以将其计入工程价款。
03
劳动力成本
10、如果没有约定人工费调整,是否可以按照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
答:根据(2019)最高法民申第5682号裁定和(2020)最高人民法院民中第849号判决,对于劳务费调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劳务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 。
11、人工成本调整协议无效的,能否依据协议进行调整?
答:根据最高法(2020)第1142号判决,人工成本调整协议无效的,仍可以参照该协议进行调整。
12、如果对人工成本调整没有约定,且国家定额没有规定公路项目人工成本调整,是否可以参照当地房屋建设和市场项目配额规定计算人工成本调整?
答:(2020)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912号案中认为,工期延误是客观事实。在国家定额未规定公路工程人工成本调整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调整额,并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和客观实际,一审采纳鉴定意见并无不当。
04
管理费(分包利润)
13、关联人出借资质参与项目管理,能否按约定获得管理费?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规则也不清楚。 根据(2020)最高法民申第2954号裁定,关联人出借资质参与项目管理的,可以按照协议获得管理费; 根据(2020)最高法民申第6228号裁定,关联人出借资质,参与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失败的,不能按照约定取得管理费的,由法院按照不高于约定标准的标准确定。
14、如果分包违法,分包商是否可以依据协议要求收取管理费?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2020)最高人民法院第6096号裁定,分包违法的,分包人不得参照协议主张管理费; 根据(2020)最高人民法院第1165号裁定,分包违法的,分包人不得按照协议索取管理费。 高于约定标准的管理费将按规定确定。
15、分包商未提供项目管理的,是否可以按协议索取管理费?
答:在最高人民法院(2020)第898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八冶集团、八冶西宁分院系专业建筑公司,其将涉案工程分包给个人没有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 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 八冶西宁分公司与李千楚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参与了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也未提交证据证明材料发票与本案的关联性。 其上诉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16、如果分包商提供项目管理,是否可以根据协议索取管理费?
答:根据(2020)最高法第912号判决,是的。
17、分包商能否参照协议获取分包利润?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到目前为止,笔者还没有读到过类似的案例。 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12.27)第二十八条,法院可以收取分包利润。
05
工程造价计算
18、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按定额确定并计入工程价时,是按定额扣除还是按实际使用量扣除?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第920号判决,扣除金额为固定金额。
19、如果没有约定电费计算标准,可以按照固定金额计算电费吗?
答:是的。 (2019)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最高人民法院第165号案件中,四海源公司施工现场两米记录的施工期间用电量总计为千瓦时。 评估机构对电费异议的答复称,定额项目电费按照实际发电量乘以固定单价每千瓦时1.44元计算。 在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电费计算标准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按照四海源公司施工期间的实际用电量乘以固定单价计算电费,并扣除根据评估意见计算的电费。 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并无不当。
20、电费已按定额计算,承包商施工期间还可以索取生活水费吗?
答:否。(2019)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第314号案中,关于生活水费、电费问题认为。 开泰公司认为开泰公司承担的生活水费、电费应由国泰公司承担,并按定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国泰公司认为,国内水电费是由国泰公司支付的,因此这部分费用应添加到工程款中。 评估师认为,评估报告中计算的固定水电费包括施工水电费和施工期间的生活水电费。 不存在单独计算生活水电费的问题。 开泰公司对评估师的答复表示认可。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评估师的答复,固定水电费已包含施工水电费以及施工期间的生活水电费。 一审法院不支持国泰航空在固定水电费基础上加收生活水电费的请求。
21、施工电梯进出及安装拆卸费用如何计算没有约定的,是否可以按固定金额计算?
答:根据最高法(2020)第1145号判决,是的。
22、如果无法执行临时材料差价程序,临时材料价格可以按照配额计算吗?
答:根据(2020)最高法第3557号裁定,是的。
23、未就相关定价文件的执行达成一致,且承包商在相关定价文件实施前已完成施工,且在定价文件实施后签订补充合同的,承包商是否可以执行定价文件?
答:根据(2020)最高法第3463号裁定,不可能。
24、如果没有约定A公司提供的材料应按固定数额计税,A公司提供的材料是否可以按固定数额计税?
答:根据最高法(2020)第1008号判决,不可能。 如果没有约定甲公司的材料供应税额应按固定数额计算的,则甲公司的材料供应税额应按实际缴纳的金额确定。
25、相关施工内容应按施工图纸计算还是按施工计划计算?
答:工程造价根据建设计划计算。 (2020)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第1145号案件中认为,1#-3#建筑屋面板、D1车库屋面板及筏马凳钢筋成本工程按施工计划按元计算,还是按审图纪要或按施工照片按元计算。 由于施工照片为汇丰祥公司单方面提供,无法确认为涉案项目施工现场,故不予采信。 经核查,施工方案及审图纪要与1#-3#建筑屋面板、D1车库屋面板、筏马凳钢筋材料选用及方法中所述信息一致。 但施工图有图,各有不同。 施工计划中记录的施工内容比图纸会审记录更清晰、更全面,因此应根据施工计划计算成本元。 四建公司要求按照图纸会审纪要计算,以及汇丰祥公司、暴丰集团、暴丰地产公司要求按照施工照片计算相关费用的质证意见不予采纳公认。
26、相关施工内容是根据施工图还是竣工图计算?
答:工程造价按照竣工图纸计算。 (2020)最高人民法院第1145号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3#楼墙面抹灰、吊顶装修费用究竟是按竣工图纸(+)元计算,还是按竣工图纸(+)元计算?施工图(+))元。 由于施工图是在工程开工前形成的,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增减。 如果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且无变更的,原施工图可以加盖“竣工图”标志,但本案涉及的施工图未加盖“竣工图”标志”标志,但涉案竣工图纸均加盖“竣工图”标志,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 竣工图能够反映工程实际,故采纳四建公司的质证意见。 3#楼墙面抹灰及吊顶装修费用按竣工图纸计算,应为元(元+元)。
1#、2#层灌浆、打毛工程费用是否应根据竣工图纸计算? 由于竣工图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竣工图能够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故采纳四建公司的质证意见。 1#、2#层灌浆及打毛工程造价按竣工图纸执行。 元将被计算。
27、材料价格不满足加权平均法计算条件的,能否按照算术平均法计算?
答:根据(2019)最高法第314号判决,是的。
28、入户门成品是按净面积计算还是按洞口尺寸计算?
答:根据(2019)最高法第314号判决,按净面积计算。
29、未约定总承包费含税的,是否可以计算税金?
答:根据(2019)最高法第314号判决,是的。
30、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如果工程价是按定额计算的,我可以申报总部管理费吗?
答:根据最高法(2020)第912号判决,不可能,因为高速公路配额中没有总部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