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财政支付和授权支付您了解多少? 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还不太了解的话,我们就和深空网络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1、“财政直接支付”流程的差异直接报送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授权支付”需要先向财政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2、指令发出方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行发出支付指令。 “财务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务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行发出支付指令。
3、支出内容差异 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性支出、购置支出、转移支付等。财政机关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购置支出和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零星支出, ETC。
行政单位会计如何确认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下的拨付资金?
1.财政直接支付法下财政补贴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获得财政补贴的程序为:事业单位需要支付财政资金时,应当根据部门预算和经费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建议。 直接支付申请费。 经财务部门审核后,财务部门将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因此,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委托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机构发出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时,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财政补贴收入。财政支付方式,事业单位在实际使用财政资金时确认财政补贴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法下财政补贴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贴收入的程序为: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经费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支付金额的财务授权。 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财政授权支付限额下达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收到的资金,可以用于结算支付。 因此,事业单位收到本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通知书时,应当按照通知书所列资金数额确认财政补贴收入。 事业单位收到的资金数额不是实际货币资金,该机构在商业银行开立的零余额账户不是实际存款账户,而是需要结算的过渡账户。 待结算财政金额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