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中间控制及责任划分制度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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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付款管理制度的目的:加强公司工程、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维护及工程质量押金的支付,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及时、准确使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支付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维护、工程质量等支付押金; 项目付款分类: 1、在建工程进度款 2、暂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付款 3、工程物资采购付款 4、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付款 5、已交工程维修付款六、工程质量押金返还 第四条 工程款管控: 1、在建工程进度款管理和控制: 1、在建工程进度款审批流程:项目工程资料员整理资料并审批。 工程部经理批准。 成本部经理批准。 工程副总经理批准。 财务合同专家审核批准,总经理批准。 监督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已向财务部批准项目承包商的付款申请。 项目工程部工程师批准 2、在建工程进度款。 中间控制及职责分工: 2.1 承包商申请: 2.1.1 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随工程合同填写《合同付款审批表》【2份】; 2.1.2配合监理公司同时提供相应的辅助信息,并取得监理公司出具的合格的《工程付款证明》; 2.1.3 配合项目工程部同时提供以下支持资料; 2.1.3.1 监理公司和项目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付款证明》[2份]; 2.1.3.2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复印件[2份]; 2.1.3.3 工人工资单原件[1份,经指纹签名确认]及复印件[1份]。 工资单总额不得低于要求支付金额的20%; 2.1.3.4 职工工资表对应正规、合格的身份证复印件[2] 2.1.3.5 《墙改资金返还管理制度》是墙改资金返还的依据。 提供全面的墙体改造检查及退货信息; 2.1.3.6 提供除围墙改造以外的其他真实、合理、合法、有效的信息。 充足的材料发票; 2.1.4如果项目经理对其提供的发票不清楚,应主动到就近的税务局查询其提供的发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缴费时间的浪费; 注:如因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全(包括发票不合格)而导致工程款延迟的,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2.2监理公司的审批: 2.2.1按照监理公司、监理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并加盖监理公司监理部门的工程印章; 2.2.2 提交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及时反馈并限期反馈; 2.2.3 有义务就辅助信息的提供提前与承包商沟通。 必要时应对个别标段信息人员进行辅助信息提交培训,以缩短工程付款时间。 2.2.4 出具合格的《工程付款证明》; 2.3 工程部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 2.3.1 工程部信息员协助工程部经理按照公司制度、部门制度、工程承包合同准备付款审批单及随附资料详细审查整理,发现遗漏或缺陷的,当日反馈并限期提供相应信息; 2.3.2 工程部资料员审核后无法确认发票的,必须及时联系财务合同专员,以便尽快与税务局确认; 2.3.3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必须将财务部门本月下发的《月度工程付款计划》中需要提供的发票及相关信息书面通知项目承包商,以便各承包商承包商可以提前准备; 2.4 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造价部经理、分管工程的副总共同审批:审批原则以公司相关制度、月度资金计划、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等,每个环节审批时间限制为2个工作日; 2.4.1监理工程师审批: 2.4.1.1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 2.4.1.2检查和评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质量,并颁发书面奖励和罚款,并由工程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签字确认; 2.4 .1.3 监理公司是否出具合格的《工程付款证明》; 2.4.2 工程部经理审批: 2.4.2.1 付款审批表及随附材料必须齐全,发票合格,否则不得转入下一环节; 2.4 .2.2 因变更、签证、罚款等原因导致付款金额与原合同执行金额不一致的,须附相应的合理变更、签证等资料,并经工程副总经理签字确认; 2.4.2.3每次签署批复时,应注明项目款额的20%-25%暂扣留,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 2.4.2.4负责负责工程师的签字; 2.4.3 造价部门经理审批: 2.4.3.1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节点约定的付款; 2.4.3.2 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承包单位必须先办理结算,再批准付款; 2.4.4 项目副总经理审批: 2.4.4.1 工程付款过程中,需要修改原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等,重大事项须在付款审批中详细说明形式; 2.4.4.2 超出合同规定、后期付款需要财务配合的事项,必须书面提交总经理批准后转入下一环节; 2.4.4.3 农忙季节临时付款 扣除项目经理工资保证的“三方保证”函需提前7个工作日送达财务部,以便财务部与银行协商大额提款提前; 2.4.4.4负责工程部经理、造价部经理的签字; 2.5 财务部合同专员审核,限3个工作日完成: 2.5.1 收到造价办上报的付款申请后,首先登记确认收货时间; 2.5.2 发现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身份证虚假或过期、工资总额表低等不符合付款条件,如20%,应说明退货理由及时解释并记录返回时间; 2.5.3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时查询、审核相关账务; 2.5.4 有过往贷款、罚款、扣除等情况,必须及时扣除; 2.5.5 付款审批单上应详细写明扣除金额、应缴纳的罚款、实际应缴纳的工程款及累计缴纳比例; 2.5.6 工程付款时财务部收到总承包商付款的情况 公司有新的要求应及时提前书面通知工程部。 全部配合到位后,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并支付工程款; 2.5.7 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保留充足的质量保证金; 2.6 总经理审批,限2个岗位 日内完成: 2.7 财务副总裁审批,限2个工作日: 重要提示: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与合作伙伴沟通本着严谨、负责、配合的态度及时处理。 没有无理推卸;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管控: 1、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各栋号承包商须提供工人工资明细表,财务部按20%-25%收取每个申请的付款金额。 【注:工资表汇总金额不得低于申请缴费金额的20%】项目缴款将暂扣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麦收、秋收、春节等工人假期期间,承包人待工人工资全部结清后才支付。 支付; 2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程序: 2.1 农忙季节、春节期间,各楼号承包商首先提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书面申请; 2.2工程部经理组织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公司相关人员逐一深入现场。 检查并确认所有工人是否已离开现场: 2.3 获取以下三方证明(正本两份): 2.3.1 各号楼承包商出具声明,表明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不存在拖欠情况,并且保证门不会被堵住,不会造成任何麻烦。 保证书,签字并按指纹确认; 2.3.2工程部经理组织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公司相关人员现场逐层确认所有工人是否已撤离,并写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并签字确认; (责任人:工程部经理) 2.3.3 各分包班组长应出具农民工工资已结清的书面证明,并承诺截止日期前不拖欠工资,并签名、按指纹确认。 ; 2.4财务合同专员应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审核合同、工程承包商的书面申请和第三方证明,并在合同上详细写明应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金额。付款批准表; 2.5 财务出纳凭手续齐全的支付审批表暂扣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将直接支付给承包商; 2.6 现场检查发现所有农民工均未离开现场或无法取得第三方证明等情况时,工程部应按楼号确认未结算农民工工资,并配合财务部处理现场视频显示,暂扣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将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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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工程部经理) 3、工程材料采购付款管控:参见《在建工程工程进度付款管控:执行; 4、采购​​安装付款管控》工程设备:参见“在建项目” 工程进度款管控:执行; 5、移交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管控: 1、移交工程项目维修费用审批流程:成本部经理批准、财务合同专员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副总经理批准、物业公司经理批准维修人员提交的申请。工程维修部批准申请,工程副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支付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 2、移交项目工程维修资金支付的中间控制及职责分工: 2.1 维修人员提出申请: 2.1.1 依据 填写支付审批表对于项目维护内容; 2.1.2 配合项目维护部工程师同步提供相应的辅助资料【如:河南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护单、工程结算表等】; 2.2 管理处主任审批,限2项任务 一天内完成: 2.2.1 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和工程维修合同审批; 2.2.2《河南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表》是否填写完整; 2.2.3 工程维护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必须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将检查结果在维护单上注明; 2.3 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3.1 为保证工程维护保质保量完成,必须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核实; 2.3.2 详细写下实施结果并签字确认; 2.3.3 必要时进行电话回访; 2.4 工程维护部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2.4.1 根据相关工程维护制度和工程维护承包合同审批; 2.4. 2、项目承包商自行履行维护义务的,必须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2.4.3. 工程承包商未履行维修义务,由公司工程维修部代为维修的,应提前到财务部门查询为本工程预留的保修金。 ,并从承包商的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及相关费用; 2.4.4 可扣除的工程维护费和不可扣除的工程维护费须分别填写; 2.4.5 能够提供相关发票的,必须及时提供; 2.5 成本部经理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2.5.1 审核确认货款金额是否已结清; 2.5.2审核并确认申请金额与结算是否一致; 2.6 工程副总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2.6.1 根据工程维护相关制度和工程维护合同合同审批; 2.6.2 负责工程维护部经理、造价部经理的签字; 2.7 财务合同专人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2.7.1 收到造价办报送的赡养费申请后,先登记收货时间; 2.7.2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工程维护合同进行审核; 2.7.3 及时退回错误,说明退回原因,记录退回退款时间; 2.7.4 此前存在项目维护贷款、罚款、扣除等情况的,必须及时扣除; 并在付款审批单上详细写明本次应缴纳的扣除金额、罚款金额以及实际应缴纳的工程维护费及累计金额。 付款比例; 2.8 总经理审批,限2个工作日完成: 2.9 分管财务副总裁审批,限2个工作日完成: 6. 工程质量押金支付管控: 1. 项目前必要的质量保证金到期 工作流程:成本部经理及时办理工程维修结算单。 工程维护部门配合物业公司根据检查计划进行全面检查。 保修金到期前一个月,工程部提出工程维修检查计划。 工程维护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维护计划实施项目。 维修工程维修部组织人员。 维修工程承包商自行组织维修。 2、工程保修金支付审批流程:工程维修部经理审批造价部经理审批主管工程副总裁审批财务合同专员审批总经理审批主管财务副总裁审批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承包商返还申请优质存款。 物业公司经理批准财务部付款。 3、工程质量保证金缴纳的中间控制及职责分工: 3.1 工程承包商提出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 3.1.1 配合工程部、造价办完成工程。 沉降; 3.1.2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保修返还协议填写付款审批表; 3.1.3配合工程部提供相应的辅助资料【如:工程结算单复印件、物业公司提供的相关工程维护配合说明等】; 3.1.4 付款审批单上注明与本次付款申请相关的所有维修项目均已保质保量完成; 3.2 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 3.2.1 根据工程维护及工程承包合同质量保证金的相关制度,退回协议审批; 3.2.2审查项目承包商是否履行了工程维护义务; 3.2.3 项目承包商自行履行项目维护义务的,必须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3.2.4 项目承包商因以下原因未履行义务的:公司工程维护部门代为维护的,须在审批表上详细注明​​; 3.2.5详细填写《河南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维修表》; 3.2.6审查与保修押金返还对应的所有工程维修事项是否全部维修已保质保量完成; 3.3 经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2个工作日内完成: 3.3.1 为确认保修金退还对应的工程维修是否保质保量完成,须派专人检查现场并电话回访; 3.3.2负责上述物业管理部部长的审批; 3.4 工程维修部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3.4.1 按照工程维修相关制度和工程合同保修退回协议进行审批; 3.4.2审核河南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单是否填写完整,须派专人现场检查并电话回访; 3.4.3 项目承包商自行履行维修义务的,必须配合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3.4.4 工程承包商未履行维修义务,由公司工程维修部代为维修的,应提前办理相应结算,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应扣除的维修项目及金额。工程保证金缴纳审批表; 3.4.5保修金的审核与审核相应的工程维修事项是否已保质保量完成,所有结算是否已处理完毕,是否全部提交财务部门; 3.4.6 若因工程维修扣款单未及时送达,保修金已全额退还且无法扣除的,责任由工程维修部经理承担; 3.5 成本部经理审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5.1 审核确认保修金退还对应的全部工程维修是否已结清; 3.5.2 因工程维修结算处理不及时或结算有遗漏项目,导致保修金全额退还且无法扣除的,责任由成本部经理承担; 3.6 分管工程的副总审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6.1 根据工程维护相关制度及工程合同合同保修金返还协议进行审查批准; 3.6.2负责工程维护部经理、造价部经理的签字; 3.7 财务合同专家审批,限3个工作日完成: 3.7.1 接收造价办报告 对于工程保修金申请,先登记接收时间; 3.7.2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工程包合同中的保修退货条款进行审核; 3.7.3 及时返回错误,说明返回原因,记录返回时间; 3.7. 4 退还工程质量押金涉及的一切贷款、罚款、扣减等均应及时扣除; 3.7.5 工程质量保证金缴纳审批表应在工程质量保证金缴纳审批表上详细填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除、罚款和实际应缴纳的金额及累计缴纳比例; 3.8 总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3.9 分管财务副总裁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条 项目付款执行及监督: 1、财务部按月付款 28日,经总经理批准的下个月资金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每笔付款所需的发票种类、金额及特殊要求; 2、工程付款、工程维护及材料设备采购付款节点为每周二上午9:30至12:00。 每周五上午 9:30 至 12:00 还可办理特殊紧急付款。 农忙季节、春节无支付节点; 3、财务部对各部门提交的付款审批表进行严格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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