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如果这份文件正式发布,可能会重塑第三方支付格局,并对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产生深远影响。
该文件有两个最大的亮点:
1.重新分类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付机构分为储值账户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
按照此前的分类,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分为网上支付、预付卡发行及受理、银行卡收单及其他支付形式四类,支付牌照(即牌照)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预付卡、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手机支付等
也就是说以前主要是按照工具来划分,现在是按照有没有账户来划分。 划分的变化肯定会对支付机构的义务产生重要影响。
因为根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可能只能履行运营储值账户和处理支付交易两大义务之一。 但对于目前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业务“大而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我们可能要减少责任和规模。
目前,我国主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支付宝、财付通、易支付等。
关于什么是储值账户操作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央行有一个比较官方的解释。 具体分类和细节要稍后才能知道。
2. 界定垄断形式
意见稿提到了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和市场支配地位情况认定(具体如下)。 市场支配地位监管措施包括:建议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停止实施集中、按照支付业务类型分拆非银行支付机构。 及其他措施。
艾瑞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报告显示,支付宝在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市场份额达到55.6%,超过50%。 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大机构合计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
不过,艾瑞数据的分母是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市场总规模,而意见稿中的分母是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
支付宝市场份额是否超过三分之一,或者支付宝+财付通的份额是否超过三分之二上限,目前还没有具体数据,等待央行发布数据。
总之,无论是超还是超,这份文件对第三方支付巨头的影响都很大。
我们都知道支付宝起家于淘宝,因为淘宝的巨大流量给支付宝带来了巨大的交易量。 后来支付宝在APP上增加了各种生活应用,并代销一些金融投资产品。 在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分销效益。
尤其是余额宝的出现,提高了老百姓的理财理念,方便了老百姓的资金周转,倒逼银行转型升级。
但这也带来了很多风险。 比如支付宝份额过大,占用资源过多,导致中小支付机构失去生存空间。 很多企业只能依靠支付宝的业务生存,失去了竞争力,非常被动。 另一方面,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网贷业务(花呗、借呗)由于杠杆率较高,容易产生金融风险。
因此,国家从去年底开始加强对互联网巨头的监管。 比如,银行存款不能再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上市,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不能再在这里销售。 “支付宝”正在回归支付本源。
这对于中小型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应该是一个福音。 对于目前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占据较大份额的巨头来说,影响会比较大。 至少,他们的业务会萎缩,更严重的是,他们可能会被分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