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30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生育津贴支付
1. 处理对象
参保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
2. 流程
(1)窗加工:
携带申请材料到医保办理窗口办理。
(2)在线处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登录”→“我要申请”→“生育报销”→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3)手持处理:
1.“紫江银”APP→“政务”→“医保局”→找到“生育津贴发放”→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2、“苏服务办”APP→“区县服务”江阴市→“网上申报”进入申请→“医保局”→找到“生育津贴发放”→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请材料
1. 医院账单;
2. 费用清单;
3. 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
4、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注:医保信息平台无法通过其他部门办理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的,经办人员必须提供。 无法提供的,须提供个人承诺书,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 处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5. 处理时限
限时处理(10个工作日)
六、申请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办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