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工资保函?一旦发生欠薪,工资保函该如何使用?如果建筑公司不保存工资保函会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新华社 尚海春 发
什么是工资保证金?
条例第二条将工资保证金定义为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在银行账户设立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付所欠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工资。
同时,《规定》还明确工资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此外,除工资保证金现金交存外,工程总承包企业还可以选择采用银行保函等方式替代,监管部门不得对此进行限制。
一旦发生欠薪,工资押金如何使用?
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作出行政决定,责令总承包企业限期支付工资或者提前支付工资。总承包企业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向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担保支付通知书》,由银行从工资担保账户中直接向被拖欠农民工支付相应金额。
总承包企业使用工资保函后,需要补足工资保函或者开具新的银行保函。未按照规定存入、补足工资保函,或者未提供、更新银行保函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承包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工程建设,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承包企业承担新的工程建设任务、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如果建筑公司没有欠薪问题,工资押金会退还吗?
如工程完工且无欠薪情况,总包商在书面承诺相应工程无未解决的欠薪情况并履行相应公示程序后,即可按程序申请解除账户监管。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须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向总包商和经办银行出具工资保证金退还(销账)确认书,解除工资保证金监管。总包商可自行选择提取账户资金或办理销账。
同时,针对部分建筑业企业长期不主动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导致形成资金沉积的问题,《条例》要求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定期检查机制,对符合退还条件但未申请退还的建筑业企业,要主动启动退还程序,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如果建筑公司不存工资押金会怎么样?
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依法缴存工资保证金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义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和《规定》的规定缴存、补足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更新银行保函的,依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部门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停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建设单位给予限制新建项目建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工资存款如何监管?
总包商应当将工资保证金存入自有银行账户,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相应资金除用于补发欠薪外,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条例》第四章对工资保证金的监督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第一,明确资金专款专用,工资保障金只能用于清偿或预付工程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除此之外,不得挪作他用。
二是严禁违规使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工资保障金不得被扣押、冻结或者用于支付为项目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其他用途。
三是依法履行缴存义务。总包商未依法缴存、补足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更新保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是部门监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工程建设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管理档案,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制度,确保系统平稳安全运行。对随意减免、超范围征收、违法挪用、无故拖欠资金的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