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辖垦区财务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贴资金、动物防疫补贴资金三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改的通知>>》(财农[2017]4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改的通知>>》(财农[2017]42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通知>>》(财农[2017]43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施期限
财政部在编制年度预算前或者预算执行过程中,会同农业农村部根据政策执行和工作需要,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贴资金、动物防疫等补贴资金进行相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资金管理政策。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贴资金、动物防疫等补贴资金执行期限至2023年,到期前财政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二、资金分配办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贴资金、动物防疫等补贴资金按任务性质分配,按照支出方向主要采用因子法;实行项目管理或承担相关试点的任务、按实际确定的任务、任务较少的单列市可根据需要采取定额分配法。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包括耕地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推进项目、果蔬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业信用担保业务补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贴、农业产业镇发展补贴、轮作休闲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等。其他为引导性任务。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根据上年度资金规模(60%)、基础资源(20%)、绩效考核(20%)等因素测算。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上年度资金规模比例×60%+基础要素×20%+绩效考核结果×20%)。基础资源要素包括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资金结转余额计算确定。
——农机购置补贴。根据基础资源(15%)、工作任务(60%)、贫困地区(5%)、绩效考核(20%)等因素计算。基础资源因素包括耕地面积、农作物种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等,工作任务因素包括上年度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数额和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对计算的资金安排超过实际需求的省份,按比例扣减使用超出部分,弥补有缺口省份的资金需求。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基础资源系数×15%+工作任务系数×60%+贫困系数×5%+绩效系数×20%)。
——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推广项目。根据项目任务给予定额补助。
计算方式:补贴资金=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个数×补贴定额。
——开展果蔬、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对每个试点县给予定额补助。
计算方式:补贴资金=果蔬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数×定额补贴金额。
——农业信用担保业务补贴:对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贷款按照规定比例给予补贴。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贷款规模×补奖比例。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给予定额补助。
计算方法:补助资金=设立(认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个数×相应额度补助资金。
——农业产业强镇奖补。对每个农业产业强镇给予定额补助。
计算方式:补助资金=创建(认定)农业工业强镇数量×相应定额补助资金。
- 轮作休耕补助。补助标准按轮作休耕面积计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方式:补贴资金=轮伐面积×补贴标准+休耕面积×补贴标准。
——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补助。按照全县推广不同等级生猪数量和相应的定额补助金额计算。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生猪当量对应等级县数×定额补贴金额。
——引导任务。根据基础资源(35%)、工作任务(40%)、贫困地区(5%)、绩效考核(20%)等因素测算。基础资源因素主要包括粮食产量、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点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林牧渔业产值等;工作任务因素主要包括绿色优质高效重点作物种植县数、旱地节水农业推广面积、农机深耕任务面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县数、注册家庭农场数、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现代农民培训数、高产优质苜蓿基地面积、畜牧养殖补贴金额、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等。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引导资金规模×(基础资源系数×35%+工作任务系数×40%+贫困系数×5%+绩效系数×20%)。
(二)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约束性任务包括黑土地保护补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草原禁牧补助及草畜平衡奖励、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补助等。其他为引导性任务。
——黑土地保护补助:对每个黑土地保护项目县给予定额补助。
计算方式:补助资金=参与黑土地保护项目县数×定额补助金额。
——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由基础资源要素(70%)、政策要素(10%)、绩效考核要素(20%)三部分组成。基础资源要素包括秸秆可收集总量,政策要素包括重点困难区域。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规模×(基础资源系数×70%+政策倾斜系数×10%+绩效系数×20%)。
——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贴标准根据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和补贴标准计算,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方式:补贴资金=禁牧面积×补贴标准+草畜平衡面积×补贴标准。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休渔补贴。分为一次性补贴和过渡性补贴。一次性补贴根据退捕渔船数量和补贴标准计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过渡性补贴根据绩效考核计算。
补贴资金=退渔船数×补贴标准+绩效系数×过渡性补贴资金规模。
——引导任务。根据基础资源(35%)、工作任务(40%)、贫困地区(5%)、绩效考核(20%)等因素计算得出。基础资源因素包括耕地面积、适宜放流水域面积、水生生物保护区面积、水生生物保护区数量等。工作任务因素包括实施化肥减肥增效项目的县数、退化耕地治理面积、检测和田间试验土壤样品数量、放流水生动物种类数量等。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贴资金规模×(基础资源因子×35%+工作任务因子×40%+扶贫比例因子×5%+绩效系数×20%)。
(三)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按照支出方向,采用因子法测算分配。约束性任务包括强制扑杀补助,其他为引导性任务。
- 强制扑杀补助。根据强制扑杀畜禽数量、单只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区域补助系数计算。扑杀补助标准和区域补助系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强制扑杀某类畜禽数量×扑杀单只畜禽补贴标准×区域补贴系数。
- 强制免疫补贴。根据畜禽养殖量、单只畜禽免疫补贴标准、区域补贴系数计算。强制免疫补贴标准和区域补贴系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方法:补贴资金=∑某类别畜禽饲养量×单只畜禽免疫补贴标准×地区补贴系数。
——养殖过程中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根据基础资源(5%)、工作任务(75%)、业绩考核(20%)等因素计算得出。基础资源因素包括养猪量,工作任务因素包括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头数、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集中处理头数等。
计算方法:补助资金=养殖过程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规模×(基础资源系数×5%+工作任务系数×75%+绩效系数×20%)。
上述绩效系数=(某省绩效考核得分×任务数或任务资金数)/∑(各省绩效考核得分×各省任务数或任务资金数)。
请知悉。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