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纠纷中工程款支付的法律风险及安全支付建议

2024-07-02
来源:网络整理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价格、工期、质量是建设工程纠纷的三大痛点。其中,工程款支付由于工程领域的复杂性,往往呈现出不按合同履约、支付周期长、支付频繁、矛盾突出等特点。本文结合行业服务和办案经验,梳理工程款支付的法律风险,分析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引发的风险,并对工程款安全支付提出相关建议。

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最稳妥的付款方式是支付至承包人的银行账户,为避免不同银行账户间出现付款差异,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定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某一银行账户,并明确账户信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直接向施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向承包方开具收据和发票,形成完整的付款流程。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双方纠纷,即使发生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调取银行交易记录,以证明款项已经实际支付。

向项目经理支付工程费

在建造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可能会因施工现场的复杂程度而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这种付款方式可能会导致承包商将来无法确认工程款。

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收取人或者承包人出具工程款收取人的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收取的款项应当认定为承包人收取的款项。如果相关人多次收取工程款或者双方存在类似的商业行为,承包人有理由相信相关人有权收取工程款,满足表见代理的条件,相关人收取的款项也可以认定为承包人收取的款项。

因此,若承包方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相关人员,我们建议承包方要求承包方出具授权手续,写明相关人员有权收取工程款,并应保留授权手续原件,在发生诉讼时作为证据提交。

向下游第三方支付的项目款项

代付工程款是建筑工程领域比较常见的行为,主要包括承包商代为向下游分包商或供应商支付工程款、材料费,承包商代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等。

代付工程款的风险包括:(1)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代付工程款;(2)难以确定代付金额是否超出承包人应付金额;(3)无法提交代付付款凭证等。承包人可能认为代付行为存在上述问题,而不会将相关付款认定为承包人工程款。

我们建议承包商规范代付款行为,包括:(1)取得承包商的授权委托书或签订代付款协议,明确代付款金额、收款人等;(2)要求承包商出具与代付款金额相符的收据和发票;(3)承包商须确保代付款项足额支付且资金实际支付至第三方账户或第三方确认收到代付款项;(4)承包商在代发农民工工资时,须确保资金实际支付至农民工的工资卡,代付款后须要求农民工签署收据和代付款承诺书,说明支付情况。

项目付款通过银行转账进行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简便快捷,能最大程度避免双方产生纠纷,但当双方经济往来频繁、工程项目多个时,承包商支付的款项是否为工程款、是否为涉案工程的工程款、是否为涉案工程当前应付的工程款等容易产生纠纷。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承包商必须承担付款的举证责任,如果付款混乱,承包商不同意,承包商将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因此,承包商在银行转账付款时,一定要注意是支付哪个工程、哪笔工程款,避免发生付款纠纷。

项目付款应以现金支付

在工程款支付上,大额现金支付并不常见,但小额工程款仍以现金支付,尤其临近年底时。现金支付风险较大,若承包商否认收到工程款,仅凭收据很难证明工程款确实支付。

根据证据规则,支付人应当提供现金支付事实的证据,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根据现金支付金额、现金来源、支付时间、地点、人员、财务核算等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发生现金支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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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承包商尽量避免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如必须以现金支付,我们建议:(1)收款人出具收据,注明付款方式为现金;(2)如有可能,视具体情况,对现金支付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3)留存收款人确认收到工程款的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微信等。

项目款以债务抵扣方式支付

债务抵销也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只要双方互有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种类、质量相同,任何一方都可以用自己的债务抵销对方到期的债务。抵销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进行。债务抵销对于互有债务的承包方和分包方来说都十分方便快捷。

债务抵销的风险包括:(1)以口头方式通知抵销后,对方可能不承认抵销;(2)以书面形式单方通知抵销后,对方可能在诉讼中不承认抵销;(3)抵销支付金额不明确,抵销支付具体金额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我们建议,如果采取抵销方式支付工程款的,双方应当签订抵销协议,明确约定工程款拟抵销的项目、款项、具体金额等;如果无法签订抵销协议,也应当通过邮寄书面抵销通知的方式行使抵销权利,并留存对方的抵销通知回执,以证明承包方已经完成债务抵销。

工程款以商业汇票支付

当承包商面临资金压力时,用商业汇票支付工程款是常见的做法,这已成为承包商拖欠工程款的常用手段。承包商往往面临不接受商业汇票则一无所获的困境,因此不得不接受商业汇票。

房地产企业频繁出现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按时兑付的情况。承包人收取商业汇票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1)商业汇票的出具、背书、流转等事项均有法律明确规定,承包人在收取商业汇票时若未尽到注意义务,承兑人可能因汇票过期不符合形式要求而拒绝承兑;(2)商业汇票的兑付以出具人的商业资信为基础,到期能否兑付,完全取决于出具人的财务状况、商业资信等,还存在合法有效的商业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

若建设工程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以商业汇票支付的,建议承包人尽量避免承兑商业汇票。若确需承兑商业汇票,建议:(1)承兑商业汇票前应经财务等专业人员对商业汇票效力进行审查,对效力存在疑问或权利瑕疵的商业汇票不予承兑;(2)后续流转商业汇票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流程办理程序性事宜,确保不存在程序瑕疵;(3)如商业汇票到期无法承兑,应及时提起票据追偿诉讼,并将各背书人作为被告起诉,充分保障权利的实现。

工程款以保理方式支付

保理是一种工程资金支付方式,承包商将所欠承包商的工程资金转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与承包商签订保理合同,为承包商提供资金,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收取保理费用。根据承包商是否享有回购权,保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承包商办理工程应收账款保理时,存在以下风险:(1)承包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后,发包人不再欠工程款,只需在保理期满后向保理机构支付保理费用。发包人未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时,承包商丧失中止工作、解除合同的权利;(2)保理公司在向承包商付款时会先行扣除融资费用。如果发包人与承包商没有明确约定保理融资费用的承担主体,融资费用可能由承包商自行承担;(3)在有追索权的保理情况下,工程款债务转回承包商时,可能已超过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承包商将丧失对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关于工程款保理,我们建议:(1)双方明确约定融资费用的最终承担主体,即使承包商提前付款,承包商依然有权向发包人索赔。(2)尽量选择无追索权的保理。如果选择有追索权的保理,要与保理公司明确约定承包商享有提前回购权的具体情形。当发包人财务状况恶化时,承包商应及时向保理公司回购应收账款,并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行使优先受偿权。

工程款以房屋作为抵押支付

当房地产开发商无力支付工程款时,有时会用自己开发的房屋来抵扣部分或全部未付的工程款。开发商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直接将房屋过户给承包商或承包商指定的第三方,以抵扣工程款。

以房屋抵债的主要风险包括:(1)如果在工程款支付期限届满前签订《房抵债协议》,将被视为清偿协议而无效;(2)《房抵债协议》未明确用于抵债工程款的房屋具体名称、位置、面积、价格、楼面号等,可能导致协议无法实际履行;(3)如果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承包方可能以同一房屋作为抵债物,用于多种用途,承包方的工程款将无法得到偿还。

对于以房屋抵债支付工程款,我们建议:(1)应在工程款支付期限届满后签订《房抵债协议》,避免被视为清偿协议而无效;(2)《房抵债协议》需明确用于抵债工程款的具体房屋、位置、面积、楼号等,抵债房屋金额和应承担的税费,以及过户的流程、期限、违约条款等;(3)尽快完成网上签约和变更登记,将房地产权属登记到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实现工程款的回收。

本文对工程款常见的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安全支付工程款,减少工程价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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