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经费将用公务卡结算,能卡住科研经费腐败吗?

2024-07-02
来源:网络整理

自2016年2月1日起,科研项目资金将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财政部、科技部近日印发了《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结算使用公务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这一最新改革动向。

近年来,科研项目资助领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违法现象,引发社会关注。官卡制度的推行,能否“堵住”科研经费腐败的“闸门”?下一步,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就此,光明日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副部长余伟平。

1. 让科研经费暴露在“阳光下”

数据显示,近8年来,我国累计投入科技研发资金近3万亿元。“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完善,但也存在管理不科学、资金使用缺乏过程监督等突出问题。”余伟平指出,推行科研项目资金公卡结算,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利器”。

据了解,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用于财务支出、报销的银行信用卡,作为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携带使用方便,可有机生成详细消费信息,所有支付行为可追溯、可追溯,让科研经费暴露在“阳光下”。

“公务卡制度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延伸,其目的是为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克服现金结算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各种漏洞,提高透明度。”余伟平说。

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报销时,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专门的公卡支持系统直接查询该工作人员公卡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金额、商户名称等详细信息,并凭发票和刷卡单据逐一核对审核,有效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等漏洞。

2 研发卡:谁可以使用?如何使用?

今后科研项目经费如何使用公务卡结算?

《通知》规定,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科研项目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凡属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财库[2011]160号)范围内的支出以及小额材料费、检测加工费等,均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资料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16项。

但在实际科研活动支出中,经常会有一些因不具备刷卡条件而无法用公务卡结算,但又确实是科研所需支出的费用,比如城市交通费、野外科研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这些费用该如何结算呢?

《通知》明确,此类支出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后,可暂不刷公卡结算。“对此,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不具备刷卡条件时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程序,严控现金支出,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余伟平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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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需要办理商务卡,哪些人员不可以办理商务卡?

《通知》明确,相关预算单位应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申办公务卡,规范公务卡支付行为,严格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结算使用公务卡要求。非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办公务卡。对参加科研项目1年以上、负责科研经费报销的项目工作人员,经本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批准,可申办公务卡。

3 让科研人员专心工作:报销难如何破解?

目前,为防止科研经费被违规使用,各科研机构、高校纷纷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报销愈发严格,有高校老师表示,报销手续繁琐,“难以​​承受”。

“科研经费报销要更加科学合理,‘前门’开大、‘后门’堵住,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干干净净地投入科研,科研经费使用才能更好地体现科研的智力投入和成果。”余伟平指出,各相关单位要依托代理银行公务卡支持系统(或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模块)对公务卡报销事项进行审核。

为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通知》强调,对于高校等报销量较大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名片模块,报销人可自行在线完成消费记录核查流程,提高报销审核效率。

对于公务卡债务如何偿还问题,余伟平透露,对于经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费用,应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区分不同的报销资金来源,通过零余额账户或实际资金账户转账方式办理公务卡还款手续。

余伟平表示,未来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管理和间接费用管理,督促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人事费用、公用费用,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并根据一线科研人员的实际业绩,公开、公平地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的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4 管放结合:如何管好科研经费?

据介绍,自2007年实施公用卡制度改革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用支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部国库司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央各部门及其所属1.6万多个基层预算单位、50多万个地方预算单位均已实施公用卡制度改革。

人们关心的是,公务卡制度实施后,公务卡如何管理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人又将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调拨外部经费,不得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挪用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得违规支出检测、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挪用开支,不得随意修改会计凭证。”余伟平指出,公务卡属于个人信用卡,除单位报销的公务消费费用外,公务卡其他消费费用均由个人自行偿还,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消费,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作人员离职时,应及时注销卡,不得继续使用公务卡。离职人员不配合注销卡的,单位财务部门可直接要求发卡银行冻结相应公务卡。”余伟平强调,在科研项目财务验收时,将使用公务卡的科研项目结算情况纳入验收内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范围。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将与项目承担单位或依托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参与者的科研信用记录挂钩。

此外,有关部门还设置了通报批评、暂停项目资金拨付、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期限申请资格等处罚措施,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黑名单”,暂时或永久取消其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未来如何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监管?余伟平指出:“坚持管与放相结合,着力简政放权和强监管同步推进。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和审批权,赋予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还要加强监管,对违规违纪行为划清‘红线’,该管的管好。”(记者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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