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一次性赡养费是多少?
离婚赡养费一次性支付大概能支撑孩子的生活开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赡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规定: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失踪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扣抚养费。
根据上述规定,抚养费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存入抚养费专户或探望子女时支付的方式。实践中,不少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既省去了要钱的麻烦,又可以用于抵扣对方的房款。但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态度。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法院不会要求其一次性支付。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抚养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该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增加或减少。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应当承担一方抚养的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承担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约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本文介绍了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和支付方式。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三项,分别是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单独列出教育费和医疗费,法院一般会推定子女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和生活费。但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性、大额的医疗费、教育费或人身意外伤害费,原有的子女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离婚后可能想断绝一切关系,甚至包括与子女的关系,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以免日后因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但事实上,法律允许这种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