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合法吗可以全额支付吗?
预付款是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支付给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预付款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并没有统一的法律限额,所以预付款可以是全额。
定金、首付款、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新民法典于1日起施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视为改变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违约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支付款项或者追缴。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合同履行前,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债务的实现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目前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可以理解为“预付款”。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预付款并不保证债务的履行,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款方违约,只需返还已收到的款项,而不需要双倍返还。
2、定金与首付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金额不同。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本金的20%,超过该数额无效;但保证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2)效力不同。定金作为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常履行时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如合同不履行,定金必须全额退还,不论支付方或接受方违约。定金则不同,合同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作为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一定作为价款使用。合同不履行时,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与“保证金”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两者的性质有根本区别,法律效力也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这一点。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所谓预付款往往是双方为了使其中一方能够继续进行交易而达成的协议,因此具体数额并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但建议实践中最好不要将预付款的比例定为全部金额。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律师,华录网也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寻求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