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支付令失败后还能起诉吗?
支付令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164 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主体资格的;
(2)金钱给付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未约定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
(三)要求支付的钱款或者证券是违法所得的;
(4)需支付的款项或证券尚未到期或者金额不确定。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发现其不符合本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支付令申请人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并且应当请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二)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者证券已经到期、数额确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清楚;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债务人不需要承担其他相对履行义务;
(四)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直接送达,不适用公告送达或者其他送达方式。
(5)债权人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支付令。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因此,如果裁定书驳回支付令申请,可以提起上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前往华录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