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自身发展,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鼓励员工自愿接受公司裁员时,应当按照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向员工提供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处理
1. 规定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工资-辞退福利
2. 发放辞退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记:银行存款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年的标准向被解雇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因无过错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员工患病或者非工作原因负伤,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的,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工作岗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对被裁减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或拒不支付员工加班报酬,员工主动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增加工资总额25%的赔偿金。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应当弥补标准与工资之间的差额外,还应当支付差额25%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