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自1998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服务以来,人们就开始接触到网上支付、网上交易以及手机银行等服务。现阶段,银行的电子支付体系无疑是主导力量,但银行本身并没有足够的动力或精力去拓展不同行业的中小商户参与电子支付。于是非银行公司开始进入支付领域,通常被称为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目前,我国主要有四种模式:支付网关模式、自建支付平台模式、第三方垫付模式、多种支付方式结合模式。 1、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指由一些拥有较强银行接口技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中介形式连接商户与银行,完成商户电子支付的模式。这类第三方支付公司有网银在线、上海环讯、北京首信等,它们只是商户到银行的通道,而非真正的支付平台。 其收益主要是与银行的二次结算所获得的分成,一旦商户与银行直连,这种模式由于附加值太低最容易被抛弃。 2、自建支付平台模式 自建支付平台模式是指由拥有大量用户群的大型电商主要搭建支付平台或者自行搭建支付平台的模式。此模式的本质是利用搭建的支付平台作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暂时为买卖双方保管货款。这种担保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主要解决交易中的安全问题,易于确保消费者的忠诚度。采用自建支付平台模式的公司有淘宝、eBay、慧聪网、等。这种支付平台主要服务于母公司主营业务,其发展也依赖于母公司平台的规模。 3.第三方垫付模式 第三方垫付模式是指由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买家垫付资金或设立虚拟账户,利用买卖双方在交易平台开设的账户,以虚拟资金为媒介完成网上交易支付的模式。这类公司包括等。 4.多种支付方式混合模式 多种支付方式混合模式是指由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提供采用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多种方式的支付平台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客户可以通过打电话、手机短信或银行卡等方式进行电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