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应当”
1.签订劳动合同
总承包、分包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日期;不得代签劳动合同;农民工必须保留劳动合同副本。
2. 需实名注册
总包商、分包商应当采集、核实、更新实名制农民工基本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台账,上传实名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结合行业特点,配备农民工实名管理必备的软硬件设施和设备。
未与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实名登记上岗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3. 保管好工资银行卡
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绑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不得被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需要了解的四件事”
1. 工资谁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核定农民工的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当月工程进度一并报送总包商。
总包商应当根据分包商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支付至农民工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商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2.需要知道考勤是否准确
总包商应当派驻项目部劳工工资管理员对分包商的劳务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查分包商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分包商应当予以配合。
3. 薪资是否公开
按照我市农民工工资实名监管信息化实施方案要求,建筑总包、分包单位应每月核算农民工工作量和劳动报酬,农民工签字后编制工资清单,张贴在施工现场维权公示栏上,向社会公开,经劳动监察机构审核后上报银行。
四、我该联系谁进行维权?
第一,找劳动就业官员协调核实,第二,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欠薪,第三,找仲裁或法院解决纠纷。维权前先收集证据,合法维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