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银行卡手机卡随意出售后果严重,法院判决来了

2024-08-02
来源:网络整理

您的闲置银行卡、手机卡

可以随意卖吗?

为了从中赚钱,

你认为不需任何投资就能获利是一门好生意吗?

事实上,这样做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小曾的行为为何构成犯罪?

请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案例回顾

2019年8月,被告人曾某将其实名开立的银行卡、手机卡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徐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谋取私利。犯罪分子利用曾某提供的银行卡,成功骗取陈某、李某、梁某等受害人共计23万余元。

试验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将自己的实名银行卡、电话号码出售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协助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被告人曾某抽逃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意见

我们说的“两卡”和“剪卡”行动中的“卡”,指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包括我们平时使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的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和结算卡,还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账户,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本案中,曾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但明知许某用其银行卡、电话卡实施诈骗,却将两张卡卖给许某,以牟取少量利润,从而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大量资金,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支持,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曾某某侥幸心理,以为只卖“两张牌”不构成犯罪,没想到得不偿失,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误入歧途。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审稿人:洪晓晓

编辑:张文月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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