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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交易的“四流”
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电子商务中“四流”(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是统一的,而互联网支付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没有支付就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电子商务。
以B2C电子商务模式为例,商流是指买卖双方在平等交换的原则下,对商品各项权益进行询价、报价、下订单、商定转移方式并完成转移的过程,包括支付、收款、退款、换货等;物流是指商品经过物流公司送达,由卖家转移到买家的过程;信息流是指商流、资金流、物流中信息的存储、处理和传递过程,包括商品信息提供、促销营销、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以及报价、付款通知等商业贸易单据,以及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支付信誉、中介机构信誉等。
02
网络支付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作用
首先,担保交易模式可以增强卖家的可信度,成功解决了双方缺乏信任导致交易失败的问题,提高了交易的成功率。例如支付宝为淘宝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是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具备信用融资功能,通过自身信用评价机制的创新(主要依据交易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而非资产数据),为卖家和买家提供信用融资。如快钱的保理业务和快易花、支付宝的卖方信用融资和蚂蚁花呗等提供融资服务。
第三,互联网支付机构利用银联平台连接不同的商业银行,方便客户支付,同时,大部分第三方机构支持银行卡快捷支付、虚拟账户支付、网银支付、预付卡支付、手机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如支付宝支持网银、支付宝账户余额、找人代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第四,互联网支付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互联网支付可以缩短跨境支付的结算时间,降低跨境支付风险,方便人民币结算,降低跨境支付服务费。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