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保山市富强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向保山市公开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火人员,派驻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森林火灾监控中心),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 招募人数
4人(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为人正直,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热爱森林和草原防火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团结互助,服从组织安排;
3、持有保山户口,年龄18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退役军人、参加过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的人员、从事过城管、护林员、辅警等工作的人员,学历要求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年龄要求放宽至40岁以下;
6、身高1.6米以上;
7、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30%或者低于标准体重的15%;
8、肉眼视力不低于4.5;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身体缺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就业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2、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B1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过硬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刑满释放或者正在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吸毒等行为记录的;
5.个人信用记录严重不良者;
6.患有严重身心疾病、癫痫或其他间接疾病;
7、存在其他不适宜就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注册
一、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
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余小姐)
2. 现场报名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133号(自来水公司旁富强劳务派遣)。
3. 注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页及申请人);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如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还需提交驾驶证复印件;
(6)参加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从事城市管理、护林员、辅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
(7)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8)现场填写《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保山市富强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应聘者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纹身、耳眼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体格检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消防员录用体检标准》,增加尿检吸毒项目,体检地点为隆阳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出来后,个人需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宝山市富强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公里跑步,20分钟内完成即为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五)面试
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通过者进入下一轮面试,未通过者将被淘汰。
(六)政治审查
面试合格者,纳入政审,并由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宣传招募
拟聘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阶段被认定为不合格人员,或自动退出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序,作为拟聘人员。
4. 薪酬与福利
1、试用期工资3300元/月。
(二)正式聘用的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员工资标准为39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其中:岗位工资1300元/月、等级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伙食补贴3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月。
(三)对正式聘任的专业森林草原防火队伍队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晋升一级,每级增加工资100元。
(四)“五险一金”依法统一办理,依法应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队员应承担部分由其自行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为全体团队成员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 住宿及膳食安排
统一安排食宿,伙食费每月由个人缴纳。
六、就业管理
(1)录用人员应当签订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集中住宿、集中就餐,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保山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规定》安排值班。
(三)聘用后,按规定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违反管理规定的,经聘用单位研究决定,退回保山市富强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保山市富强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逾期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五)劳动者三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直接返聘。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保山市富强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