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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授权申请说明
*合格
凡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广告公司。
*必填信息
若您首次申办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授权书》及《媒体许可证》,请携带;
1、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作为资格审核依据,复印件留广告部备案)
2. 公司印章。(公司档案表格上需加盖公司印章)
3.公司授权委托书(《公司法》规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的,无须授权)。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如下:
1)明确委托中介机构的名称、职责和权限;
2)明确授权期限。
4、代理人一寸照片(一个公司可以办理两张代理人证)。
5、每年信用保证金10万元(以支票或汇票支付)。
*过程
*更换文件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广告代理授权书》为一年一度的《广告代理授权书》,每年2月份前必须更换上一年的《广告代理授权书》,所需手续为:
1、携带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复印件)作为年检依据。
2、交回旧证件(广告代理授权书、媒体证)。
3、带上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要求如下:
明确授权中介机构的名称、职责权限和授权期限;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不会与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签订任何协议。
4. 带上调解员的照片。
5、每年信用保证金10万元(以支票或汇票支付)。
6、换证程序与办理程序相同。
*代理机构可享受的福利
1、广告代理公司可参加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每年组织的“十佳广告公司”和“优秀广告公司”的评选,并可按规定享受中央电视台的广告销售及奖励政策。
2、您可以及时获取广告部门的广告资源信息及资料。
3、能参加广告部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培训。
4、有资格参与广告部专项广告项目资源经营代理权的竞标。
5、您可按规定向广告部获取媒体推广费用。
*奖励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广告公司均可参加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每年一度的“十佳广告公司”评选活动。(注:手续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敬请理解和支持。)
“十强广告公司”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
(1)评选标准:
参与评选的公司仅限于购买广告部销售的柱状广告、时段广告的公司(不含签约公司名额)。
在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支出常年位居前十名,并且按时支付广告费。
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满足客户要求,为媒体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规定。
严格遵守合同要求,注重职业道德。
(2)奖励方式:
荣获“××年度CCTV十佳广告公司”证书。
公开发布十强企业名单及介绍。
排名前十的企业将获得数百万元的现金奖励。
排名前十的企业可以优先购买广告时间。
注:共计10家顶级广告公司
“特别广告经营奖”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
(1)评选标准:
参与评选的广告公司仅限于签约代理本台节目广告的公司。
经营总额高,广告费用按时足额支付。
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和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规定,自觉维护中央电视台统一的定价制度。
我们重视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广告主和其他广告公司的利益。
(2)奖励
荣获“CCTV年度广告经营特别奖”荣誉证书及奖牌。
中标企业简介将在《广告导报》、《通赢》、《央视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笔记
1、申领广告代理授权书时间:全体工作日;换领广告代理授权书时间:每年2月份前全体工作日。
2、如需收视率数据,请购买或咨询央视索福瑞。(电话: )
3.广告部咨询电话:-
对于想成为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商的人来说,第一步就是要办理《广告代理机构许可证》和《媒体许可证》,这两个证不仅是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对其资质的认可,更是代理商在广告业务上拥有代理权的证明。
1. 资格
成为中央电视台的广告代理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广告代理经营权,即经营范围包括广告代理
(3)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4)营业执照在代理证书有效期内不会过期
(5)营业执照须接受工商机关年度检验
2. 所需信息
如果您是首次应聘央视广告代理机构,请务必携带:
(1)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广告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复印件留存广告部备案。(审核人:信息部-王芳)
(2)公司印章。(公司档案表需加盖公司印章。负责人:信息部-王芳)
(3)携带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如下:(审核人:信息部-王芳)
明确授权中介机构的名称、其职责和权利以及授权期限
未经授权人授权的任何人不得签订本公司合同
如果公司法人亲自为公司签订合同,则无需授权
(4)携带调解员一寸照片一张;(办理机构:信息部-刘秀叶;付款后可获发媒体证)
(5)缴纳一年“国评”调查报告数据费 人民币 元,如在七月一日后办理手续,则只需缴纳半年的数据费人民币 7,500 元。(请以支票或汇票方式缴付)(经办人:财务部-罗传耀,请持缴费凭证前来缴费,缴费后电脑会自动确认本公司代理资格)
把(1)、(2)、(3)拿给王芳审核,然后拿着付款收据给张丽华付款(处理(5))。电脑确认付款后,去王芳办广告代理证,拿(4)给刘秀叶办媒体证。两证办好后,去刘晓茹秘书那里盖广告部公章。
3. 更换文件
由于我们的广告代理证是一年一证,所以每年二月份都需要来我们部门办理续证,所需手续如下:
(1)携带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作为年检依据;(年检人:信息部-王芳)
(2)退回旧证(代理证、中介证);(审核人:信息部-王芳)
(3)带上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如下:(审核人:信息部-王芳;审核完毕后给公司法人代表开具付款收据,到财务部付款)
明确授权中介机构的名称、职责和权利、授权期限;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签署公司合同;
如果公司法人亲自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则无需授权。
(4)携带调解员照片一张;(办理单位:信息部-刘秀叶;付款完成后更换新媒体证件)
(5)缴纳每年《全国收视率》调查报告费人民币7500元。如7月1日后申请新证(2月至7月间无代理),只需缴纳半年资料费,即人民币7500元(请以支票或汇票方式缴费,代办人为:财务部-张丽华;带缴费凭证来此缴费,缴费后电脑自动更新本公司代理资格)。带(1)、(2)、(3)找王芳审核,再带缴费凭证找罗传耀缴费(处理(5)),缴费在电脑更新后,找张青办理广告代理执照,带(4)找刘秀叶续办媒体执照。两证取得后,找部门秘书刘晓茹加盖广告部公章。
4. 有效期
(一)广告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与媒体和企业合作。
(2)如实向企业提供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报价及媒体信息。
(3)向企业提供我台广告播出信息时,必须加盖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公章。
(4)我们有义务将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发布的“双赢”广告发送给代理公司。
(5)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举办各项活动。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设有监督热线,如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未履行上述条款,一经举报,经调查属实,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有权取消该广告公司的代理资格。
5. 奖励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广告公司均可参加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每年一度的“十佳广告公司”评选活动。(注:手续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敬请理解和支持。)
“十强广告公司”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
(1)评选标准:
参与评选的公司仅限于购买广告部销售的柱状广告、时段广告的公司(不含签约公司名额)。
在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支出常年位居前十名,并且按时支付广告费。
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满足客户要求,为媒体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规定。
严格遵守合同要求,注重职业道德。
(2)奖励方式:
荣获“××年度CCTV十佳广告公司”证书。
公开发布十强企业名单及介绍。
排名前十的企业将获得数百万元的现金奖励。
排名前十的企业可以优先购买广告时间。
注:共计10家顶级广告公司
“特别广告经营奖”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
(1)评选标准:
参与评选的广告公司仅限于签约代理本台节目广告的公司。
经营总额高,广告费用按时足额支付。
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和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规定,自觉维护中央电视台统一的定价制度。
我们重视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广告主和其他广告公司的利益。
(2)奖励
荣获“CCTV年度广告经营特别奖”荣誉证书及奖牌。
中标企业简介将在《广告导报》、《通赢》、《央视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6.注意事项:
为了给您提供方便,我们将在工作时间内为您办理代理手续,请您务必确认您的代理资质并携带以上所有手续,以免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不便,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如对本规定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10-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