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马先珍)央行官网26日公布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决定,共涉及93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其中乐福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福公司”)、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等9家支付许可证换发未通过。
续期未获批准的9家支付机构包括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北京交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合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睿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乐福支付有限公司。
这9家机构中,仅乐福公司拥有银行卡收单许可证,其余8家均拥有预付卡发行及受理许可证。
根据央行提供的信息,乐福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012年6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在《支付业务许可证》获批后的五年间,其违规行为持续存在,对央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持消极态度。其中,在央行调查其违规变更主要投资者行为时,乐福公司拒绝配合,导致央行耗时数月才完成核查调查。
大量假冒商家非法开展支付服务
数据显示,乐福公司存在大量假冒商户,央行2015年在对乐福公司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进行检查时,对云南、福建、浙江三省商户真实性进行抽查,发现其91.28%的商户为假冒商户;2014年,央行济南分行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其94.7%的商户为假冒商户。
外包服务商管理混乱。乐福公司违规将部分应独立完成的业务外包,收单业务转包给外包机构。2016年央行银行卡收单外包专项检查中,仅云南省就有65家外包服务商以特约商户名义违规入网。乐福公司对外包机构的业务开展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措施,纵容外包机构违规随意开展业务。
为无牌支付机构提供交易接口。2016年无牌支付机构专项整治中发现,乐福为成都中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弘信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卡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等多家无牌支付机构提供支付通道,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此外,乐福公司多家分支机构未按要求到央行分支机构备案,在当地开展业务,严重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的规定。
非法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资料显示,乐福公司多次违规变更主要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投资者变更4次、涉及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5次、涉及公司董事变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长变更2次、涉及公司总经理变更1次。上述事项均未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审批。其中,乐福公司违规变更主要投资者4次,最终变更控股股东,属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对监管部门整改意见持否定态度
资料显示,乐福公司获批《支付业务许可证》五年来,违规行为不断,其中多次发生在被监管部门约谈、未按要求整改前次违规行为后再次发生。
针对其违规行为,央行共开展执法检查18次、验收检查2次、监管到访7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央行共给予行政处罚14次。乐福公司消极抗拒央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特别是在央行调查其违规变更主要投资者行为时,乐福公司拒绝配合,导致央行历时数月才完成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