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行政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陇南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考人员范围
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有61名执法人员完成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培训,计划申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2.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机会有两次,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可在考试期间补考。
3. 考试地点
辉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第一审讯室)、三楼会议室(第二审讯室)。
四、考试方法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采用手机答题方式,考生可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跳转法治考试云小程序登录界面,也可使用微信小程序搜索法治考试云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共50道客观题,答题时间为40分钟,答题时间结束后点击提交,成绩自动生成。考试全程人脸识别认证,每30秒进行一次人脸验证,如切换手机屏幕或验证失败,答题系统将自动提交试卷(手机考试过程中不能拨打或接听电话,如有来电请挂断,否则影响考试)。
5. 注意事项
(一)考试手机需能联网、电量充足。考生可提前扫描二维码参加模拟考试,不限次数。模拟考试系统将于考试前一天关闭。正式考试前,可提前扫描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等候。考试开始后,请在手机登录页面“证件号码”栏填写18位阿拉伯数字(含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密码为默认密码。所填信息不得出现空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相互交谈、随意走动,须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试全程实行人脸识别认证,考生不得将手机交给他人,否则无法答题。考试过程中手机屏幕关闭三次,将自动交卷。考试系统后台将进行抽检,如发现作弊等异常情况,将强制交卷。
(三)考试结束后,执法证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将考试合格(60分以上)人员信息按要求录入“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监察信息系统”(登录网址:/eLaw/main.htm),并于9月10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审核。
(四)为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标准的行政执法证,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和“出示证件”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安排证件管理员及时通知考生参加集中考试。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的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联系人:邱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