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华为宣布其最新Mate 40系列手机可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统一标准支持“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功能;而10月初,在深圳发放的千万个“数字人民币”红包,让中国的DC/EP(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刷爆全网。与此同时,10月9日,G7成员国央行和国际清算银行(BIS)联合发布的《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与核心特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也让全球关注到七国央行在CBDC(银行数字货币)方面的走向。
中国的DC/EP和G7的CBDC有何区别?博鳌亚洲论坛理事长周小川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布达佩斯欧亚论坛上作出解释。他认为,两者的定义存在明显差异。G7更注重跨境支付、应对“天秤座”,而DC/EP更注重完善国内零售支付体系。G7希望找到央行数字货币的最佳解决方案,而DC/EP是一个双层、动态的中期演进体系。DC/EP给予第二层机构更大的积极性,要求其承担更多责任。
DC/EP 与 CBDC
DC/EP全称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项目,顾名思义,它代表了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的双重属性。
对于中国版数字货币DC/EP与G7集团央行数字货币项目的区别,周小川在上述论坛上阐述了两大区别:第一,“G7更注重跨境支付和应对(美国货币政策会议)等,而DC/EP更注重完善国内零售支付体系”;第二,“G7希望找到央行数字货币的最佳解决方案,而DC/EP是一个两层级、动态的中期演进体系,DC/EP给予第二层级的机构更大的积极性,要求其承担更多的责任。”
我们应该怎样理解这两种区别呢?
首先,从上述两者的侧重点来看,从七国集团(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的上述报告来看,其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更多是应对货币全球化。
报告强调了发行CBDC的三个基本原则:无害、共存、创新和效率。具体来说,不应妨碍央行履行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职责的能力;应与现金和其他形式货币相补充,在更丰富的支付体系中共存;CBDC应促进创新和效率,私人机构(商业银行或其他支付机构)在支付体系中也不可或缺。
正如周小川所说,“G7更加重视跨境支付”。在这份报告中,CBDC关于跨境支付的内容被详细讨论。G7在报告中表示,跨境支付涉及的参与方、时区、管辖区、监管等诸多方面,因此效率低下、不透明、成本高昂。一个可互操作的CBDC系统将为跨境、跨币种支付提供便利。
至于DC/EP,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的试点和应用方向主要集中在国内的零售支付场景。周小川认为,大家要搞清楚跨境支付。数字货币在贸易、投资、金融交易等跨境支付,目前的技术和制度都过得去,但对于旅游、网购等行业,经常项下的跨境支付在技术上还存在不足。在跨境支付上,要尊重发行数字货币的当地主权、汇率制度和兑换规则。如果当地市场的零售支付已经很普及,可以认为数字货币支付不存在技术难度。也就是说,在跨境支付之前,要先把国内零售支付的基础打好,在旅游等一些行业重点做好经常项下的支付,避免数字货币美元化,不要急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也公开表示,中国版央行数字货币既不针对跨境支付,也不用于像“摩根币”(摩根大通创建并成功测试的加密货币)那样的批发融资服务,而是为中国本已非常先进的电子支付系统提供更多的冗余。
IMF货币与资本市场部主任阿德里安本月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也表示:“中国目前的试点项目主要集中在国内应用。我的理解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计划仍然是先以国内应用为主,而跨境交易则涉及到货币完全可兑换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实现数字货币的可兑换。国际层面还有很多协调工作要做。”
DC/EP的双层结构
周小川提到的第二个不同点,是中国版DC/EP与G7 CBDC计划的性质。周小川表示:“G7希望找到央行数字货币的最佳方案,而DC/EP是一个双层、动态的中期演进体系。DC/EP赋予第二层机构更大的主动权,要求它们承担更多的责任。”
从 DC/EP 的设计架构来看,DC/EP 采用两层运营体系,第一层是央行向商业银行等授权商业机构发行 DC/EP,第二层是商业银行等机构向公众发行、兑换 DC/EP 并负责运营。与传统现金一样,银行仍然是发行 DC/EP 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