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转账有四种方式:
1.支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允许受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凭证。支票制度的相同规则也适用于汇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只介绍不同于汇票的支票特殊规则。
支票的特点是:第一,支票是委托有价证券,但支票的收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具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尚无支票承兑制度。
对于企业账户转账支票,企业向个人账户持有人开具转账支票,持卡人到接受支票的银行网点进行转账。这种方式有一个缺点,就是如果支票丢失或者无法办理,就会很麻烦。
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汇
银行汇票是由出具银行签发的,见票即付,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受益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具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多用于跨地区转账结算和现金支取,见票即付,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受益人或持票人。银行汇票用途灵活,可以随身交付,兑现性强,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运货物或款物同时结算的商品交易。
3.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存款人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核后承兑签发的,保证在规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承兑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汇票,是银行基于对付款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一种信用支持。
4. 领取及验收
代收承兑是指收款人按照购销合同约定,在货物发运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收款人凭合同单证验收货物后向银行确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代收承兑又称异地托收承兑,是指收款人按照购销合同约定,在货物发运后,委托银行向异地收款人收取货款,收款人向银行确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附加信息:
从公司到公司或从单位到单位的转移。也称为公共转移。
付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开立的银行账户,用于将资金转入收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开立的银行账户。
执行由两家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
参考:百度百科-公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