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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工作人员144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2. 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聘任方式。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告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诚信档案,且记入档案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时间、地点:
3.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1份(通过学位查询系统查询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费100元——信息收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 领取准考证:
5. 笔试(满分100分)
1.拟招聘岗位比例:报名人数与计划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相应减少,直至取消。
2.时间、地点:
3.考试内容及分数构成: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40分,专业基础知识为60分。专业限定岗位考核相应专业基础知识,专业不限定岗位、管理岗位、播音主持、文秘、新闻、语言等岗位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材料构成。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申请成绩查询,成绩查询范围仅限于有无漏分、合并成绩、记分是否正确。
6. 面试(满分100分)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理想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集中面试。
2.时间、地点及方式:
7. 结果综合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不去掉高分和低分确定名次,若再次相同则进行加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8. 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理想分数到最低分数依次按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调查
招录单位应当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调查,重点关注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报考资格等情况。组织调查时应当根据调查对象情况,采用适当的调查方法,形成有针对性的调查结论。
10. 更换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额一次填补。
11. 确定应聘人员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12. 回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虚构的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者办理人员聘用事宜时,与本人存在上述家庭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事项的,也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13. 就业批准
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招录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应聘人员公示报告》及个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登记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学历、职称等情况和单位岗位设置确定。招录单位应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后15日内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录用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的聘用时间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14. 监督
县人大社会委员会、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事务委员会、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招考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十五、信息发布及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进度并浏览相关网站。未按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以此类推;专业名称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主;公告涉及学历(学位)、取得资格证书时间等与时间相关的资格条件,除特殊规定外,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人社部规〔2016〕3号、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执行。
5.郑重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承办、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及培训。
咨询电话:(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管理科)
(石门县委组织部)
监察电话:(石门县纪委党风监察室)
附件下载>>>
石门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汇总表(第一至第三批)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