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就医时,对医保统筹、个人缴费、个人自付在医疗费用明细上的区别不太清楚,这里分别进行讲解。
1. 医疗保险统筹
我们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分别进入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居民医保只有统筹账户,专项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用医保统筹账户里的钱支付参保人的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需另行支付。但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满足医保统筹区域的免赔额标准,且属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统筹报销。另外,参保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使用统筹基金有一个“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上限”,是指一年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根据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地区政策不同,具体的免赔额、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标准也不同。
2. 个人付款
个人自付费用是指医保范围内需要由参保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可以先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剩余金额可以用自费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包括自付费用1和自付费用2,具体如下:
自付额是指医保目录在报销比例之外的部分,包括医保免赔额以下部分、超过上限部分,以及共同责任部分内超过报销比例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例如,假设一次就医总费用为5000元,免赔额标准为200元,未超过上限,报销比例为80%,且该次就医过程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则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4800元,报销金额为4800×80%=3840元,个人自付:免赔额之内200元,剩余20%报销比例为960元,共计1160元。
自付二是指属于医保范围内但不能100%报销的药品、医疗项目、耗材等费用,不在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内。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乙类药品有一定的自付比例,在结算乙类药品费用时,就会涉及到自付二。
3. 个人开支
医保统筹支付费用和个人费用均为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费用是指医保范围以外的药品和项目,由参保人全额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医保统筹、个人缴纳和个人自付有什么区别”的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