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体商户和小商贩开始使用个人支付宝支付二维码开展业务。泰顺县洛阳镇的周女士未能通过二维码收到款项。她怀疑二维码被调换了。警方调查后发现,其中存在“自身失误”。
3月16日,周女士到泰顺县公安局洛阳派出所报案,称其经营的店内收款二维码被他人替换,导致钱被他人拿走。民警走访现场后发现,周女士的便利店内贴有多个支付二维码,且二维码长相相似。扫码后发现,只有贴在玻璃上的二维码显示了收款人。胡女士并不是周女士本人。警方经调查发现,胡某有“犯罪嫌疑”。
3月20日,警方在泰顺一家工厂找到胡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胡某称,2月28日,他到周女士经营的商店购买了一包香烟。他想通过扫描二维码来支付香烟费用,但扫描玻璃上的二维码后,他发现无法支付。与此同时,手机界面出现了一个对话框,询问是否激活“花呗收款码”,胡先生想都没想就点了同意。但最终胡某未能支付成功,老板于是要求他换一个二维码来支付香烟费用。交易完成后,胡先生离开。
2月28日后,胡某陆续收到莫名转账。虽然数额不大,但每天都在发生。起初,胡某并没有当回事。随着频率越来越高,胡某以为我去派出所询问,但因工作繁忙,直到民警上门,我才及时前往。
“警察同志,我去过这家店购物,但从来没有偷偷改过二维码。”当警方询问时,胡某坚决否认。
民警随后联系支付宝客服得知,支付二维码发送后为“空码”,无法直接用于收款。首先,收款人需要首次扫码确认付款。人们。而发送时,支付宝也给出了相应的提醒,但周女士忘记了这关键的第一步,而是直接贴在玻璃上,导致胡女士茫然地成为了收款人。查明错误后,警方立即驳回案件,并配合周女士向胡女士追回近20天的销售额共计845元。
警方提醒:商户自定义支付宝付款二维码后,一定要尽快确认收款人,并尝试转账确认是否能正常收到货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同时,客户在付款时应仔细核对付款金额、收款人姓名等信息。商户可开启付款到账语音提醒功能,查看交易记录,及时监控交易金额是否已实时到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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