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南宁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及主要内容

2024-10-31
来源:网络整理

2016年6月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开展2016年南宁市建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内容为: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宣传活动。各县、市、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监管机构、市建管办、建筑施工企业围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意识”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所有人的安全素质。” ” 动员和宣传活动。各单位、各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竖幅、标语、主题海报。有条件的可设置宣传栏、文化展示柜、隐患报告箱、LED电子显示屏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认真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安全宣传咨询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或参加当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认真接待咨询现场群众咨询,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办法等,解答群众安全生产关切。积极组织和参与微信安全知识传播活动,拍咨询日等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生产月”活动留言和安全生产期望等。 ”并参与“我为安全生产说话”微信接力活动。

3、积极参加标准化现场评价和观摩学习活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份召开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全市标准化观摩会,各单位按照统一安排积极参加观摩学习。此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指导广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全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评选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和项目参与文明施工现场。选择。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送基层”活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有关单位制作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视频和上班前安全技术宣讲。请各单位下载并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观看。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要按照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深入基层,对辖区内所有在建住房和市政工程项目组织“全覆盖”培训,以及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科长(科长)、监理站站长要积极上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施工、监理公司负责人他们的管辖范围内发挥带头作用。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辖区各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带头对项目经理和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所有接受培训的工人必须按工种签署并存档备查。没有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图像或视频证明材料的,视为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到位。

5、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事故预警教育活动,认真剖析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督促行业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响应能力。 ,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在建项目要重点分析我区发生的桂林市临桂县“5.13”模板支撑倒塌事故和防城港市上思县“11.19”挡土墙倒塌事故最近几年。典型事故有来宾市象州县“1.15”土方倒塌事故、南宁市江南区“3.26”外部脚手架倒塌事故、榆林市榆东新区“8.12”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等。 。案件。

6、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重点防范深基坑垮塌、模板支撑系统垮塌、起重机械倒塌等易造成群体性死亡的事故。

7、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查找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制度,提高员工防灾水平、逃生、回避和自救。 、互助救援能力,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应急预案演练要有计划、有训练、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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