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一直是民生重点
2022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款标准调整!
什么时候付款?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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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制定《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和《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等精神,我市明确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2022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上述融资标准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融资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
近年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提高。
重大疾病保险待遇新变化
1.自2021年3月10日起,普通民众和困难群众大病保险缴费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2021年7月1日起,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更多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
三、自2021年6月30日起,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肿瘤全身断层扫描即PET-CT(高于5300元/次按5300元/次计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最低给付标准,然后按规定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赔付详情请见下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待期缩短
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时间要求参保的,按年度标准缴纳费用,并于当年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付款月份起的第三个自然月。
原保单自缴费当月起只能享受3个月。新政策下,参保人可提前一个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补贴参保人数有所增加
2022年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时,其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补贴。
付款时间
2021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限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向学生(儿童)缴纳费用的区、县(市),缴纳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付款方式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通过银行合同抵扣、银行窗口缴费、支付宝缴费、微信缴费、电子税务局网上缴费、税务窗口缴费等任意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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