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通知发布,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2024-11-05
来源:网络整理

关系千家万户的住房安全。然而,近期,坑坑洼洼、建筑鼓包的钢渣房层出不穷。 (钢渣又惹事了!6栋楼墙面出现大量坑洼!南京一小区人气爆棚(附视频))它对人们对和平幸福生活的期望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近期,四川、安徽、上海、山东等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安徽

近日,安徽省发布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督查通知,具体如下:

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具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制函[2021]35号,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个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有市政安居工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建。

2.检查内容

(一)生产质量

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生产管理等具体检查内容见《混凝土生产质量检验表》(附件1)。

(2) 使用质量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及实心混凝土质量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见《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验表》(附件2)。

3、检验方法

此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市县检查和省级抽查。

1、企业自查:在建市政住房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建设、监理等参与单位对使用质量进行自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生产质量进行自查。自查完毕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将检查情况及检查表报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部门。

2、市、县检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预拌混凝土进行现场抽样进行质量检测。

3、省级抽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抽查。

4、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须在3月31日前完成。地方检查应在4月25日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上海建设厅中心网站_上海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网_上海中心建设人员

一、各市(省直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参与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与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全区对照清单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市(省直辖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与法律。

三、各市(省直辖县)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工作情况,重点关注部署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并报送检查2021年4月30日前将汇总材料分别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请各市(省直辖县)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事宜联络,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22日前分别报农村发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

与此同时,上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还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原文如下:

济南、山东、菏泽等

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山东省济南市将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四专一关”专项检查行动,重点督查质量安全参与施工的各方行为和项目的物理质量。

“四个专项检查”包括在建工程实物质量专项检查、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管理专项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严把关围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工作。分项工程及竣工验收监督。记者从市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市质量安全中心”)召开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专项行动于3月22日启动,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房屋本市建设项目以及取得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企业。

专项检查按照“谁监督、谁组织”的原则,由市质量安全中心各部门和区县监管机构具体实施。抽查标准为:每个在建结构工程抽1台机组,全部处于结构施工阶段且机组数量超过10台的项目抽2台机组;每个装修、装修阶段工程选取一个单位,且均为装修工程。装修阶段项目10套以上的,选取2套;若同一项目结构同时包含在建单元和装修单元,则按上述两项要求分别选取;每个检查组每日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公司将责令限期现场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工整顿,约谈相关企业,并实施信用处罚;

如发现相应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将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实施信用处罚和扣分;

未达到相应规范标准要求但检验合格,或者已完成的检验批次未及时检验或验收不明确进入后续施工的,责令停工整顿。对整改情况,将认定相应检查批次进行检测,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并实施信用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论证擅自建设重大危险工程专项规划,或者不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的,责令停工整顿,约谈相关企业,实施信用处罚,给予行政处罚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并按照有关文件向上级报告。该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菏泽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积极整改。检查中发现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过程存在质量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质量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期间不能保证产品生产质量的,责令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暂停经营、停产。存在问题整改并经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复核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由市住建主管部门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检查发现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不合格,已供应建设工程的,应当追溯到施工现场,并责令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实物质量检测。相应部位的混凝土。

上海建设厅中心网站_上海中心建设人员_上海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网

湖南

除上述领域外,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近日发布的《202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要点》中也明确提出,202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部门的指导下,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内部管理,树立品牌,保持底线 正直;以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突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为我省建筑业作出贡献。高质量发展彰显质量安全精神,为质量安全贡献力量。

配合省部门制定《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同时,通过省部门每季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抽查。

四川省成都市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成都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方案》。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四川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四川省建制安发要求发[2021]3号),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绿色生产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房屋和市政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成都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计划》检验范围覆盖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含临时场地)和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

检查包括: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

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的签订、原材料质量控制与检测、配合比设计与调整、生产控制、是否帮助制作在建工程混凝土试件等.同时,对现场原材料和出厂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查。

(2)所用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主要检查在建工程责任方使用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监督系统的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审查、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签订、规范维护等情况施工现场设施,以及混凝土试件的唯一识别系统。执行情况,预拌混凝土到货、取样、送样台账建立及相应情况,是否有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生产企业或检测机构制作、养护混凝土试件情况,混凝土试件的浇筑、振捣、养护情况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构件外观及质量检验评价、工程监理履约情况等,同时,对施工现场进场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查及其组成部分达到使用年龄(质量检验表见附件1.2.3)。

(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内容

主要包括搅拌站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选址是否符合当地规划和用地要求、临时搅拌站是否逾期搭建、混凝土是否对外销售等。厂区绿化、整体清洁度、道路等是否符合要求。洗车、抑尘、雨水、生产废水收集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搅拌楼主体、粉仓、骨料场是否全封闭,降尘措施是否有效,生产废水、废浆、废渣是否零排放。是否建立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安全培训和人员体检等。是否建立站区污染物排放点预案和管网图,是否安装防尘、噪声、视频在线设备等

在工作要求上,市督察组和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生产质量的混凝土搅拌站,责令暂停生产。问题整改完毕并经当地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记录不良行为。

福建省福州市

福州市城乡发展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市场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混凝土供应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边界,严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通过A类供应原材料,导致责任不清。项目质量责任边界;市建设局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我市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甲方采购甲方供应的原材料混凝土后,立即组织约谈商品混凝土需求方和供应方,并通报市政府批评。同时,将相关项目纳入重点监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对辖区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格站一一进行登记登记,分类处理:

(一)不合格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一经发现,立即向社会公布不合格站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站点名称、站点位置),并要求其监理的项目不得使用他们生产的混凝土;同时,严格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预拌产品。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不具备工程承包资质,建设单位违法将专业混凝土工程分包给不合格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对违法行为将予以查处,并将不合格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相关情况通报当地自然和规划、生态环保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查处根据法律法规。

(二)现场搅拌站不合格的。在禁止现场搅拌的地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均应使用有资质的商品混凝土站供应的预拌混凝土。一旦发现采用现场搅拌的方式,将对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对不合格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处理。在不禁止现场搅拌的地区,工程现场搅拌站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并将该项目纳入专项监管;现场搅拌站严禁向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工程竣工后必须同步拆除。

此外,福州市建设局定期组织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调查。如果供应价格异常高,组织具体供需双方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贴片存在垄断行为,将立即被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打击对象:供货价格低于预计生产成本价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工程项目将被列为重点工程质量监管对象。

行业协会要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严守质量底线,及时组织了解供货价格低于市场生产成本价的企业的具体生产流程和成本情况。发现恶意降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及时向建筑业主管部门报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