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微平台:集多服务于一体,推动建筑市场监管改革

2024-11-06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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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纪检监察组在查处一起职业犯罪案件过程中,深入剖析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制度暴露的弊端和管理漏洞,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党委提出深入分析。审批制度改革等纪检监察建议,将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案例促改革治,具体落实“下半条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向“宽准入、宽领域”转变。严管理、重处罚”,让审批在阳光下运作。

提高速度:审批周期缩短至2个月

“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公布了,以前往往需要半年、一年才能有结果。”中通建设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志刚表示。今年1月,公司提交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它认为审批结果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出来。没想到,仅仅一个月左右,审查意见就向社会公布了。

加快审批流程是住建部近期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2个月内”完成并公布结果。改革前,企业备案后可能需要半年、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到结果,这不仅给企业带来了高昂的时间成本,而且给随意用权留下了空间,很容易导致违法行为并滋生腐败。

记者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时了解到,资质审批工作参与人员多,审核内容复杂,审核难度大。审批流程长,导致审批周期长,监管难度大。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缩短审批周期。

例如,开发了资质更新受理和申请系统,企业可以在线申请资质更新事宜。系统自动将企业报送的注册人员信息与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注册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大大提高审核效率。

又如,增加专家评审频次,及时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据统计,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共组织专家评审会议21次,发布13批专家评审意见公告和13批企业资质核准公告。每个月都有公告和公告。

改革措施实施后,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郑志刚告诉记者:“过去审批流程不透明,信息更新慢,企业无法及时掌握资质申请进展情况。为了查询、‘加快’资质审批进度,一些企业以前用熟人、老乡、专家、中介等找人脉提出请求,现在企业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随时查询,不用再找中介或信托了。关系来查找信息。”

修补漏洞:企业叫好,“黑中介”骂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建筑工程企业重组、兼并、分立时资质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部分建筑工程企业在重组、兼并、分立中申请资质证书的,重组、合并、分立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资质证书。简化审批程序。

政策实施的初衷是为企业提供便利,但有企业向记者反映,一些“黑中介”利用重组、合并、分立简化资质审核程序的规定中的漏洞,大量采购符合条件但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通过出售股份等方式变相出售资质,或者与其他企业串通串通投标,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为了堵塞制度漏洞,住建部去年专门发文规定,资质转让,转让资质的企业和继承资质的企业都必须符合资产等标准、人员和绩效。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转让。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项目业绩是企业申报资质的“硬指标”。如果企业的项目业绩达不到申报条件,一些“黑中介”就会主动提供“帮助”,并通过伪造公章等方式进行伪造。公司项目被“植入”,编造虚假业绩,帮助公司渡过难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改进了项目绩效识别的方法。”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资质的企业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工程业绩需录入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公开,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对于暂时无法录入平台的项目业绩,由项目所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采用现场检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对项目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审核,对虚假申报绩效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福建中建恒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因伪造工程代表业绩、骗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被吊销资质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改”激起轩然大波,业界反响强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处长李文祥表示:“现在资质审批中业绩造假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很多‘黑中介’都在骂。” ,但企业却在鼓掌,这恰恰表明我们的改革是肯定的。”

设好“牢笼”:不给“肆意用权”留下空间

在此前的资质审批流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资质审核的工作人员不仅负责审核专家的储备和选拔,还具体负责组织现场审核工作。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限制和监督。从公开案例中可以看到,不少工作人员被无良企业“猎杀”,利用职权为企业资质审批提供便利,获取个人利益。

为规范工作人员履职权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明确资格审批红线和底线,使不同岗位、不同环节能够相互监督,强化审批过程中的制约关系。划清权力界限,控制和压缩自由裁量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例如,资质部主任不直接参与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全部集体确定,进一步提高资质审核智能化水平,在整个审批过程中留下痕迹,承担终身责任等

除了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外,专家在资格审查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主管部门邀请专家作为专业支持,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绩效鉴定和审核。在公开案例中,一些专家组成了“熟人圈”,不仅接受企业的请求,还互相要求交换利益。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专家库专家数量从300余名扩大到800余名,及时淘汰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并加强专家评审的随机性。专家评选。加强评审会议现场管理,由专家分区域独立评审,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严禁专家互相留下联系方式,避免形成新的“专家圈子”。严格执行评审材料随机发放和回避制度,防止专家为相关企业提供便利。审查意见将留下痕迹,终身负责。

评审专家曾华军告诉记者:“扩大专家库、筛选不符合标准的专家、严格回避制度等措施,保持了专家队伍的专业性和纯洁性。特别是评审前的诚信教育。”评估起到了专家的警示作用。”

宣传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使工程业绩、注册人员、审批进度和结果在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去年平台点击率大幅上升,说明大家都在密切关注这件事情,只有互相监督,才能净化市场。阳光下的审批,也让躲在背后的人无处可去。” ‘暗箱操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改革只能进行,不能完成。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诉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不断夯实基础、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改革,强化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管,减少资质审批问题。自由裁量权允许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在阳光下运作。

完善资质审批制度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审批权限,加大审批力度动态核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强化信用管理等要求。为指导各地贯彻执行《通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解读。

《通知》发布的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实行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市场准入,是我国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呼吁建筑市场监管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用好数字化、信用化手段,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优质的市场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通知》印发,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提高资质审批效率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结合各地实际,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资质审核能力,提高审批效率,并确保按时做出审批决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申请,要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和绩效核查,评审结果应当在2个月内公布。企业可登录住建部政务服务门户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企业对本公告不服的,可以按要求重新申请资格。

统一行使资质审批权

2021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分两批选择15个地区开展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部分资质下放至省级住建部门报试点地区农村发展主管部门批准。试点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不同地区对资质标准认识不完全一致,审核标准不同,跨省绩效核查困难,跨地区资质审批管理参差不齐。因此,《通知》提出,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企业资质申请,试点中原下放审批的企业资质由我部依法统一审批。试点颁发的资格证书有效期至资格证书有效期满。依法要求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吊销资质证书的事项,由试点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加强企业重组分立资质复审

为便利企业兼并重组,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资质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部分建筑工程企业企业改组、合并、分立等,申请资质证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随着建筑市场环境不断变化,一些企业和中介机构利用重组分立规定简化资质核定程序,从事倒卖资质、串通投标等行为,严重扰乱建筑施工秩序。建筑市场。因此,《通知》要求,企业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时,原企业和资质继承企业均须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双方均符合资质条件。

企业因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准的,原企业和资质继承企业必须按照资质标准进行考核。企业因合并申请资格审查的,需要对企业的资产、人员及相关法律关系进行评估。

关于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合并资质审核要求的说明:

(一)因企业业务结构调整、企业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或者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重组、分立,需要申领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应重新审查。

对原企业相应资质证书上记载的各项资质,应当按照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重新评价,包括企业的净资产、人员、设备、代表性项目业绩等。

对新承接企业,应当按照资质标准和有关规定重新评估企业的净资产、人员等。

申请的工程设计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通过直接申请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取得的,并对原企业的相应资质还应当进行重新审查。

工程设计资质和特种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不单独适用上述事项。

(二)建筑工程企业合并、国有企业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净资产、人员情况新企业的“资质”等,应当按照拟继承资质相应的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评估。

被吸收企业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被合并企业可获得有效期一年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有效期为5年的资质证书;期满未注销或者申请续展的,其资格证书失效。

企业申请跨省变更工商登记地点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资质证书,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更换到位的相关人员。有效期内发生人事变动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有效期为5年的资格证书;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或者未提出换证申请的,其资格证书失效。

(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国有企业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跨省变更,申请资格复审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四)企业完成重组分立并重新评估资质后,原企业和新企业均不得以资质转让前承揽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性工程业绩申请相应资质。

完善项目绩效认定方法

企业代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业绩是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一些企业在资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工程业绩材料、非法获取企业资质等行为,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要求,申请资质的企业,其企业代表性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指标;业绩应当在平台公示,自觉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暂时无法进入平台的演出,可先经演出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再申请资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进行资质审批时,可参照《通知》要求,提出业绩准入平台要求。

近期,各省份陆续发文明确绩效准入要求。从各省出台的文件可以看出,演出准入将受到严格限制,具体如下地区政策所示:

通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完善动态核查机制,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完善信息监管方式,加大对企业登记人员的动态核查力度。对于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负责核查的主管部门将在全国建筑市场进行检查。督促公共服务平台对资质异常的企业进行标注并限期整改。资质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增设、合并、重组、分立、复审等资质许可事项。这可以促使建设单位慎重选择资质异常的公司承接相应的建设项目。

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质管理在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考虑到建筑工程师是施工现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岗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明确了施工工程师关键岗位的考核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人员已正式恢复标准要求。详情请参见下图。

加强信用管理

《通知》要求,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企业申请资质时,应当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发现企业或相关人员在资质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相关人员执业,并记入信用记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遏制腐败、防范廉洁风险,《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及资质审查专家负责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资质审核智能化水平,审批全过程留痕迹,防范资质审核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原文

该文件的发布,明确了建筑行业资质未来的走向。这也标志着,通过此次资质改革,未来的资质审批将更加规范。同时,升级过程中难度也会不断增加。该文明确了审批时间,收回了以下15个省市的资质审批权限,限制了资质交易的混乱,完善了绩效认定方式的明确等级要求,恢复了对资质申请者的要求,提出国家要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提醒造假后果,指出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强化寺库、一平台的监管责任和核查方式等。可以说该文件的发布,为未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指明了方向。 。住建部项目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三大系统互联互通。这也标志着建筑行业资质3.0时代正式到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了彻底实施中国共产党第20国民大会的精神,稳固地促进了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有效地确保了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以及人们的生活和财产的安全,并标准化市场秩序,并刺激企业的活力,特此通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工程企业的资格批准管理。如下。

1。提高资格批准的效率。住房和城市发展发展以及相关专业部门的主管部门必须积极改善企业资格批准机制,提高企业资格审查的信息水平,提高批准效率,并确保按时做出批准决策。住房和城乡发展部负责审查和批准企业资格。专家审查和审查结果将在2个月内宣布。企业可以登录住房和城乡发展部的政府服务门户,并单击“询问申请事项进度(有关接受和发行信息的查询)”列。批准进展和结果。

2。统一国家资格批准局。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的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具体实施。试点地区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审批。试点期间颁发的资格继续有效,直至资格证书有效期满。依法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由试点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3。加强对企业重组,部门和合并的资格审查。如果企业由于重组和部门而申请资格批准,则必须根据资格标准对原始企业和资格继任企业进行评估。如果企业由于合并而申请资格验证,则需要评估企业的资产,人员和相关的法律关系。

4。提高性能识别方法。为了申请房屋和城乡发展部审查和批准的企业资格,其企业绩效应该是一个符合国家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的资格标准的A级项目(以下是以下称为国家建筑市场平台),专业和技术人员的个人表现应该是A类或B类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建筑市场平台上的资格标准要求。如果未在国家建筑市场平台上记录绩效,则申请人公司必须确认绩效指标的真实性,该绩效指标与省住房和城乡乡村发展部,在提交资格申请之前,该绩效项目所在。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应将申请资格资格的企业表现纳入国家建筑市场平台。相关专业部门将审查企业资格的申请,相关专业部门将确认相关绩效。

5。增加企业资格的动态验证。住房和城乡发展的主管部门必须改善信息技术,对企业注册人员进行动态验证,并及时披露验证信息。验证后,如果企业不符合资格标准要求,则资格异常将在国家建筑市场平台上进行标记,并且将在时间限制内进行纠正。如果企业符合纠正后的资格标准要求,则标签将被取消。在标记期间,不允许企业申请企业资格许可事项。

6。加强建筑企业资格注册人员的评估要求。申请第一级建筑一般签约资格和一级专业合同资格的企业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注册建筑工程师数量和其他指标的要求( [2014]第159号) 。

7。加强信用管理。对于违反项目构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雇员,通过在资格申请中进行欺诈,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或为移民工人的工资欠款等根据禁止执业并在信用记录中列出的法律和法规,处罚和限制或限制。在申请资格时,企业应承诺其法律代表,实际控制者,技术总监,项目总监,注册人员等的真实性,税收和其他信息。

8。建立通信查询系统。主管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可以向企业发送信件,以询问有关资格申请的投诉,报告,申请材料以及其他问题。字母询问的企业应真实地解释相关问题。在通过信件进行磋商之后,如果企业承认在资格申请中填写的内容是不正确的,则该申请将被视为被拒绝。

9。加强平台数据监督职责。住房和城乡发展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国家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的监督,实施平台数据输入和审查人员的职责,并加强对项目和人员绩效信息的验证。未经授权,国家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可能不会更改或删除,并且数据更改记录将被永久保存。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将通过现场验证,遥感卫星监控等随机检查和查看项目信息,增加处理虚假信息的努力,并根据相关法规调查责任。

10。加强政党风格和清洁政府的建设。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的主管部门应改善企业资格批准权的运营和限制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批准程序,加强诚信教育和批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人员,并建立和改善并改善并改善问责机制。促进企业资格的智能审查和批准,实现批准工作的整个过程,并有效防止在批准企业资格时发生非法,纪律和不规则行为。

该通知将从2023年9月15日起生效。“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关于有关重组,合并和分裂的建筑工程企业资格批准的问题的通知”( [2014]第79号) ,“建筑工程企业资格批准机构的住房和城乡发展部总部”( )的通知”( Han [2020] No. 654)和“第654号)和“通知”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在扩大建筑工程企业资格批准局的分散范围的范围“( Han [2021] No. 93)的范围同时废除了。以及简化建筑行业企业资格标准的一些指标的城乡发展”( [2016] No. 226),“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部一般办公室有关改革和联系的通知在建筑行业中的“证书和许可证的分离”(江西[2021]第30号))与本通知的规定不一致,本通知应占上风。

请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发展部提供有关实施情况和问题的反馈。

(本文自愿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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