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社会组织从区外和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对象如下:
第一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2类:
2、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
3.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前三名获得者;
4、主持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
5、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第三类:
6.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7.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8.“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9.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对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2.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3、“中国技能奖”获得者;
14. 重庆市特聘专家(入选“百人计划”时授予)。
第四类:
15、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16、国内外知名经济、金融、科教文卫专家。
国家部委、市委人才办新增人才项目按照相应规定分类纳入范围。
两江新区拥有面向世界、辐射西部的立体交通网络。 形成航空、港口、铁路三大国家交通枢纽。 可以说,水、陆、空四通八达。比如江北机场正在扩建,到2020年吞吐量将达到7000万人次,成为西部最大的机场; 寸滩港、果园港集装箱吞吐能力将达到
拥有340万个标准箱,成为全球最大的内河港口,公路、铁路、水运齐备; 全国8条铁路干线在此交汇,西部最大的铁路客运站(龙头寺)和高铁枢纽站(富盛)正在两江建设。 同时,我们拥有长江航运和渝新欧国际铁路两大通道的优势。 运营两年多的渝新欧国际铁路,连接重庆与欧洲,从两河出发直达大西洋; 长江黄金水道纵贯东西,连接微信和重庆两个直辖市两江新区小程序开发一般多少钱,直达太平洋,是长江流域最大的国内外贸易港口。
口也位于两江。 两江地处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和交汇处。 东西双向开放势在必行。 尤其是通过渝新欧国际铁路向西、向欧洲开放,是两江的最大优势之一。
第一条 创业补贴政策
(一)带领符合《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认定条件的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渝两江官发[2014]4号)对新区带来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并新注册的科技创新企业,对重点项目评审认定的一次性启动补助100万元由管委会给予奖励,一般项目一次性启动补助50万元。
(二)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领先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重点科研院所等在新区新注册设立的科研机构,应得到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的认可,并分别按照市级和国家级标准制定。 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和机构开办补助300万元。
(三)对新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启动补助; 对新批准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启动补助。
(四)对验收合格的市级、国家级科技孵化器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
第二条 运营支持政策
(一)在新区科创中心水土基地租赁房屋的科技创新企业(机构),可享受以下房屋租金补贴:自当年起连续三年享受租金补贴注册,第一年补贴60%的年租金。 第二年补贴年租金的40%,第三年补贴年租金的20%。 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上述扶持政策补贴的租金标准按实际支付资金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两江新区规定的科创中心租金标准。
(二)对科创中心外、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租用研发大楼进行研发的各类科技创新企业(机构),可给予每月15元/人的租金补贴平方米一年,不超过400平方米。
(三)符合两江新区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其他行业财政支持政策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相关财税经营支持政策。
第三条 创新激励政策
(一)对通过认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二)对通过认证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科技创新经费支持,用于建设企业研发平台或研发中心,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三)落实知识产权奖励:对每年申请专利10件以下的企业,根据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香港专利)给予3500元/件、700元/件、500元/件港澳台地区专利参照执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的,每件申请奖励6000元。如果申请企业完成10件以上(含10)每年申请专利一次,将获得一次性奖励6万元。
(四)对牵头制定并获得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25万元。
(五)经国家、市两级认定的本地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开发合作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组织,国家级和市级分别拨款60万元和60万元。 项目资金支持标准为30万元。
(六)国家、国家部委、重庆市科技计划资助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持的重大科研项目,国家和重庆市配套经费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使用管委会认可的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的,按实际使用费用的30%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优先使用两江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按照实际使用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70万元。
第四条 人才奖励政策
(一)年薪(税前)20万元以上(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8%)的各类科技创新企业(机构)中担任关键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签订合同满5年的企业,对签订上述劳动合同的,经确认后,按新区留成部分税额的100%支持个人所得税,自2017年起连续五年不超过5年。从缴纳当年起,可用于高管培训、购房等补贴支出。
(二)各类科技创新企业(机构)新引进的合格高层次人才,适用《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渝两江官发[2014]4号)规定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两江新区管委会将积极协助其申请市级和国家级人才优惠政策。
1、专家公寓申请
(一)适用对象
每年调动(入住)或灵活引进在两江新区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优惠政策
一级人才专家公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第二类人才专家公寓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第三类人才专家公寓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第四类人才专家公寓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这将以实物和租金补贴的形式完成。 您可以申请专家公寓供其使用。 专家公寓建成前,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采取“先租后缴”的原则。 补贴金额为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的两倍。 工作半年以上的人才可按实际工作月份申请。 他们每六个月申请一次,最多可享受 36 个月。 购买自住房屋后补贴结束。
2、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申请
(一)适用对象
2011年12月2日(渝府发[2011]99号文件下发之日)后调(迁)入,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区内创业的;拥有自有资金(含技术股)的第一、二、三类人才占创投投资比例50%以上。
(二)优惠政策
第一类人才安置补助费200万元;
第二类人才安置补助费100万元;
第三类人才落户补贴30万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其中按照豫府发[2009]58号的规定。
企业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引进人才或者在区内设立企业的,所需资金的1/3由市财政承担,其余部分由两江新区管委会或各单位承担。按照属地原则划分行政区或者功能区。
1. 房产购买契税豁免
(一)适用对象
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房自住。
(二)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应将高层次人才认定文件和本市商品房首次购买证明报购房所在地县(自治县)财政局。
2、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契税免税手续,自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 两江新区管委会或各行政区、功能区负责协调人才购房契税减免工作。
2.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
(一)适用对象
在两江新区工作并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优惠政策
自认定当月起,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先征后退的原则,全额退还5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1.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在市级补贴200万元的基础上,再奖励600万元,并通过企业所得税、上市费等给予专项财政补贴。
2、纳入重庆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和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完成改制后给予50万元奖励; 企业备案材料被受理后,奖励50万元; 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100万元。 元; 若公司成功转板至公开市场(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将额外奖励50万元。
1. 未成年子女入学(保育中心)
(一)适用对象
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程序
1.用人单位致函人才户籍或所在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人才确认文件、人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证明)、子女学校注册及其他材料。
2、所在地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协调办理子女入学(托幼)手续,并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 两江新区管委会和各行政区或功能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协调子女就学事宜。
2. 配偶的就业情况
(一)适用对象
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材料
1、配偶就业安排请示;
2、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学历、职称、身份等证明材料;
3. 人才确认文件。
(三)加工程序
用人单位应将上述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江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行政区或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函告有关单位落实安置事宜。 两江新区管委会或各行政区、功能区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工作。
健康检查及康复
(一)适用对象
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优惠政策
1、一、二类人才需按照市相关标准定期进行体检和休养。
2、三、四类人才每年需定期体检,费用为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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