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特别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作用。建立侵犯人格权禁令制度,及时制止侵犯人格权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刻意误导公众、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利用网络、自媒体、出版物等传播渠道诽谤、诋毁、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为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指导意见》强化对平台公司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诽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原始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恶意“维权”,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此外,《指导意见》用法治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重点切实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依法规范民间借贷,依法规范“断息”、“高利转资”等,减少民间借贷。私营企业的融资成本。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贯彻狠抓前端、防病治病、双赢共赢等司法理念,在政治支持和支持下结案。和谐,增强实质性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实效,坚决防止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 “程序空转”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诉讼负担。积极运用政府、法院联动等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咨询作用,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纠纷,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合力。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的12起涉及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民营经济人士对公平正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