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微信红包时,心里一定要有一条“红线”
你不随便收红包是在保护自己
如今,微信收发红包已成为大众娱乐、增进友谊、加深情感的重要社交手段。 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有些红包不是想抢就抢,而是想送就送。
浙江省天台县某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戴某在微信群里派发60个红包,总金额100元,为其竞选村委会主任拉票。 结果,他后来受到了惩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红包的大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发红包的动机。 该案涉红包金额虽小,但性质十分严重。 2017年,浙江省及时出台干部微信“十诫”,其中之一就是“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发微信红包”。
收红包的人往往不知道发红包的人的真实动机和心情,接受红包后可能会后悔。 古人云:“脚不踩瓜田,办公室不清醒”。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该主动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少去或者不点击收微信红包,更好地保护自己。
(浙江省微信市检察院 吴建军)
收红包前多打几个问号
我可以收到微信红包吗?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谨慎起见,你不妨多问几个问题——这个红包是从哪里来的? 红包是谁发的? 为什么要发红包? 也就是说,收红包的时候,心里一定要有一条“红线”。
近年来,多地出台新规定,为党员干部发放、收受红包划出了“红线”。 比如,一些地方组织部门出台规定,严禁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券。
这样的“红线”对于利用微信红包搞腐败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但笔者认为,“红线”应该更具体、更明确,比如明确什么样的红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什么样的收红包行为被视为违规等。 只有规定明确、具体,才能提高有效性,每个党员干部才能不触碰“红线”,杜绝腐败。
(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朱爱东)
为什么需要钱才能谈真爱?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由于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我近年来也加入了几个微信群。 或许是出于职业敏感性,我对“红包”这个词始终保持着警惕。
回想当年,正是这个被美其名曰“小心脏”的“红包”,“生下了”一位贫困县委的“红包书记”,他收到了超过100万元的各种“红包”。 “上任后一年内。 时至今日,无论是在官场还是职场,无论“红包”如何呈现,仍然是需要高度警惕的“福利”。
回到充满人际互动的现实生活,微信红包值得推广吗? 我不这么认为。 不久前,我一起上课。 席间,有人兴奋起来,大家开始玩抢红包的游戏。 即使我们只是一起玩也没关系,我们不再谈论我们应该谈论的话题。 我们难得相聚的美好时光都在追逐红包的兴奋中度过,美好的聚会最终在一场运气的较量中结束。 我想问一下,收这样的红包有意义吗?
俗话说:收红包是小事,发红包、抢红包则需深思熟虑。 风俗习惯改变,新气象,何必需要钱才能谈真爱?
(微信浙江省市检察院张晓东)
时刻保持谨慎,如履薄冰
我的观点很明确:公职人员必须拒绝一切红包,无一例外。 第一,不要认为金额小而接受红包。 千里大堤被蚁巢毁坏。 要“不绊倒、不犯大错”,必须谨言慎行。 其次,不要认为发红包的人是群里的人而接受红包。 唐代诗人杜荀和有诗云:“京西人谨慎危石,未闻人翻。但平流无石处,常闻沉没。” “顺水推舟,无石不沉”是很有哲理的。 不要因为认为自己是熟人、知情人就放松警惕。 “吃饭时说话轻声细语,占人便宜时人手不足”、“手不要伸出,否则会被抓住”的例子很多。
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万恶不赦的态度,正如《易经》所说:“君子昼夜警醒,无过失”。
(付贤和微信市历城区检察院)
用“规则”识别红包
是否接受微信红包不能简单地“一刀切”。 要用“规则”来区分。
首先要净化源头。 添加好友时,必须遵守规则。 不要添加有权威和权威的人,不要加入目的不纯的微信群。 这样自然会减少很多筛选红包的麻烦。
公职人员也是人。 作为人类,他们有感情和社会属性。 情感是必须沟通的。 家里有事或者过节的时候,象征性地收发几个红包并没有什么问题。 近亲、朋友为了表达感情而发的红包,可以接受,但金额合理。 但任何时候都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自觉远离不符合规则的红包。
(江苏省微信市检察院曹罪珠)
谨防因小事而失大
不久前,一个朋友拉我进了一个微信群。 小组里有些人我不熟悉。 有一天,有人突然给群里发了一个红包,顿时引发了一阵抢购热潮。 但面对这笔“飞来”的财富,我却犹豫了。
有人说不过是100多元的红包而已,玩玩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 但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俗话说,占人者口轻,占人者人手不足。 加入朋友圈的初衷是为了交流信息、增进了解。 如果你不问原因、不分距离地收红包,也不当真,久而久之,你就很容易习惯了。 。 千里大堤被蚁巢毁坏。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小事失大而追悔莫及的局面就不远了。
(河北省微信城新华区检察院 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