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快捷支付服务”)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资经营的。中国银行”)和微信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户”)共同向中国银行借记卡持卡人(以下简称“客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凡持有中国大陆境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借记卡的客户均可申请此项服务。
2、客户申请快速支付服务时,将收到中国银行发送的带有手机交易码的合同确认短信。 客户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同意本协议内容后输入手机交易码。 客户输入手机交易码即视为同意本协议内容。
3、客户选择在商户网站或客户端通过互联网()与中国银行在线签署本服务协议,将指定借记卡与此时登录的账户关联,激活快捷支付功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全部责任。
4、客户同意中国银行使用商户发送给中国银行的账户名(若商户同意不验证姓名则删除)、卡号、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若商户同意则删除)与商户约定不验证证件号码)等。身份要素作为确认客户身份、为客户开通快捷支付服务的唯一证据。 中国银行将账户名称(同意商户不验证姓名的则删除)、卡号、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同意商户同意不验证证件号码的删除)与客户在银行预留的信息,银行将通过向客户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移动交易码,并验证商户填写的客户发送的移动交易码。 验证一致后,客户指定的借记卡与此时登录的账户关联完成。 客户必须保证在中国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是自己的手机号码,并保证其准确性。 为提高交易安全性,中国银行有权更改上述身份要素。 客户应妥善保管中国银行借记卡信息、个人身份信息、手机交易码、安全认证工具等敏感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敏感信息。 因客户银行保留信息不正确或个人信息、手机等保管不当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5、开通快捷支付服务后,客户同意并授权中国银行按照服务范围内商户发送的交易指令将关联借记卡原有支付验证方式变更为客户指定的扣账方式同意本协议。 相应的款项将打入卡账户。 客户必须在绑定的借记卡余额内付款,否则中国银行有权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6.中国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定或修改支付限额。 顾客对此没有异议。 客户办理快捷支付业务时,须遵守中国银行及商户规定的支付限额。 任何情况下,支付金额均不得超过中国银行或商户设定的支付限额(以较低者为准)。 如果实际支付金额大于规定的支付限额,中国银行将拒绝执行该交易指令。
七、本协议项下,中国银行仅通过商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顾客通过商户购买商品所产生的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交易资金扣划及划转等争议,应由顾客与商户协商解决。
八、客户在使用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时应防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使用借记卡快捷支付的用户名、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可能被他人通过木马病毒、虚假网站、诈骗电话或短信等方式猜测、偷看或窃取,导致信息泄露客户信息、资金损失、账户被恶意操纵等后果。
2) 手机可能被盗或被他人未经许可使用。 如果手机银行密码同时被盗,可能会造成账户资金损失; 如果客户在更换手机号码时没有取消用原手机号码开通的短信提醒服务,原手机号码被他人使用时,可能会导致客户的账户信息泄露。
(3)如果客户使用的设备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网络防火墙等客户端软件未及时更新或安装补丁,可能会导致客户信息泄露、客户信息丢失等。资金、恶意操纵账户等后果。
九、客户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使用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 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妥善保护借记卡快捷支付业务中使用的用户名、账户、密码等重要识别标志、身份认证信息和工具,确保上述重要信息和认证工具不被口头或他人泄露、盗用;方法。
(2)对所使用设备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网络防火墙等客户端软件采取有效措施(如及时更新系统或安装补丁等),防范操作系统软件漏洞风险以及电子设备中的病毒。
(三)妥善保管借记卡、手机以及与借记卡快捷支付业务相关的重要身份证件,不要将其交给他人保管或置于不安全的地方。
(4)避免使用容易被他人猜出或破解的密码(如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相关信息或数字、字母的规则组合作为快捷支付业务密码),避免设置易被他人猜到或破解的密码与其他密码不同。 具有相同用途的密码(例如,使用您的电子邮件密码作为借记卡快捷支付密码)。 客户应定期或不时更新密码。
(5)您应时刻关注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如发现通过中国银行借记卡快捷支付存在未经客户许可的操作和交易,客户应立即联系支付机构或中国银行。
10、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资金清算可能会出现异常、错误交易的情况。 银行和商户将及时纠正异常和错误的交易。 银行和支付机构将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交易记录的时间、方式等信息。
十一、客户不得利用中国银行快捷支付业务进行虚假交易、洗钱、诈骗、恐怖融资等行为,并有义务配合中国银行相关调查。 一旦客户拒绝配合有关调查或中国银行认为客户从事或涉嫌虚假交易、洗钱、套现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动、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中国银行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一)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条款下载快捷支付业务服务; (2) 终止本协议; (三)取消客户的用卡资格。
12、客户同意中国银行向商户提供客户在中国银行的账户名称(如同意商户不核实姓名则删除)、银行卡号、证件号码(如同意商户则不核实)商户)用于开发快速支付服务。 身份证号码将被删除)、手机号码等信息。
13、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官网取消其名下指定借记卡与商户账户关联的快捷支付功能。
14、中国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前公告系统升级、业务变更、收费变更或本协议的修改。 若客户有异议,有权选择取消相关服务。 若客户选择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客户同意并接受相关业务或协议将按变更或修改的内容执行。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称公告是指在中国银行网点、中国银行网站【 】、电子银行渠道等发布的公告。
15、选择勾选的客户视为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条款的内容及后果,并且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6、本协议将在客户在商户页面核对并提交服务协议字段后生效。 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应向中国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使用说明:本合同是个人支付客户在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时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服务协议。 中国银行借记卡快捷支付合作商户在客户申请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时应向客户出示本协议。 客户阅读并签署协议后,方可签署借记卡快捷支付服务。
版本信息:版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