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介绍
为了方便用户,部分银行的信用卡在首次网上支付时可以同时启用网上支付功能。 不料,一些骗子利用该功能的漏洞,冒充“银行客服”提高客户信用额度,并暗中激活网上支付功能进行疯狂诈骗。
一头雾水的持卡人连续三天被骗子“牵着鼻子走”,骗子共偷走14元。
随后,持卡人认为银行有过错,将银行告上法庭。 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银行仅对涉案财产损失承担20%的责任。
我连续三天被骗子欺骗了。
来自浙江的蒋女士在网上填写了一张信用卡申请表。 后来,由于业务需要,蒋女士特地向银行申请了信用额度调整。 2015年3月23日,蒋女士接到自称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可以帮她提高信用额度,但信用额度调整需要刷积分操作,要求蒋女士提供银行发到她手机上的信用卡。 实时动态密码。
“凡是索要动态密码的都是骗局,请勿泄露!最后一个数字为65**的支付972元的账户的动态密码是****”很快,江女士就收到了一条短信银行。
虽然短信中有扣款,但蒋女士没有仔细阅读,而是根据客服提示告知了对方动态密码。 随后两天,蒋女士又接到来电显示分别为**、**的电话,要求她继续提供银行发到她手机上的动态密码,蒋女士如实提供了。
第三天接完电话后,蒋女士使用店内的POS机查询了自己的信用额度。 如果不检查的话,她也不知道。 经查,她发现骗子已通过网上支付功能盗取人民币十四次。 这时,蒋女士反应过来,立即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案。
信用卡莫名其妙的被激活用于网上支付。
然而蒋女士却想不通。 她的信用卡没有网上支付功能。 怎么会被骗子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盗走呢?
原来,该银行已在其官网宣布,银行可以免除客户主动签订合同,银行系统会自动将合同交易与客户的首次付款交易合并。 具体来说,在进行首次网上支付时,会弹出开通网上支付的同意消息。 用户核对无误后,即可立即使用信用卡网上支付功能。
蒋女士还发现,网上支付和首次支付的签名验证使用的是同一个实时短信验证码,于是她产生了错觉,以为这是扣分所需的动态验证码,于是她不再多想。从那时起关于这件事。 我没有仔细看银行发来的扣款短信。 骗子正好抓住机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了14笔手机充值交易。
对此,蒋女士认为,自己的信用卡被盗,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还清信用卡欠款后,她将银行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她损失1万元。
若未履行担保义务,银行将承担20%的责任
法庭上,原告蒋女士认为,在第三人冒充被告客服热线实施诈骗过程中,原告作为普通人,已尽到了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擅自为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导致其信用卡被第三方盗用,故被告应因未履行审慎审核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银行辩称,原告收到的电话号码与被告专有的客服电话 **不一致,且被告在发送短信时已尽到告知义务。 原告应承担披露动态代码的责任; 所有信用卡均具有网上交易功能,无需客户再次激活。 被告为系争信用卡提供了无合同的网上支付服务,被告无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已尽到注意义务。 原告将动态密码泄露给第三方。 其行为明显有过错,应对其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的违约责任体现在其未能在网上开立涉案信用卡。 原告被告知该支付功能的详细流程,且开通首个支付功能的身份审核和合同验证流程过于简单。 被告违反了发卡机构保护签约客户财产的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