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必须以金融电子化为保障。 要真正发挥金融电子化对电子商务的保障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体系。 网上电子支付系统提供核销、银行转账对账、电子证券、财务管理、交易处理、代理支付、报表服务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本文首先分析了电子支付面临的各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电子支付面临的问题
(一)安全问题
尽管计算机专家和管理专家在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并采取了多种措施,但病毒攻击和黑客攻击仍然让专家们头疼不已。 安全问题仍然是电子支付中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 该问题直接关系到交易各方的利益。 买家面临信用卡密码被盗或泄露的风险,导致资金损失; 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导致买家付款后未收到货; 卖家很可能无法识别假冒电子钞票,然后将货物交付给不真实的买家,从而导致“钱货”存在“两空”风险; 买家向假商家提现后无法收到货,银行存在拒绝付款的风险。 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对在互联网上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不免心存疑虑。 与此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商机和巨额利润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爱冒险的网络入侵者。 买家、卖家和银行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电子支付系统整个运行过程中蕴含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系统风险。 包括系统故障、外部对系统的攻击、假币和欺诈等。操作和内部控制程序不当、信息系统故障和人为错误都可能导致电子支付系统故障甚至系统瘫痪。 该系统容易受到内部员工和外部黑客的恶意或非恶意攻击。 一旦遭到攻击,不仅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还会严重影响商户和普通消费者对电子支付的接受。 目前电子货币只能通过加密、签名等方式进行防伪保护,无法通过物理手段进行保护。 只要关键技术被窃取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掌握,就非常容易伪造。 电子假币的大量出现,会给电子支付系统和发行机构带来重大损失,从而威胁电子支付系统的稳定性,并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二是非系统性风险。 一般情况下,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不需要也不可能维持100%的传统货币储备用于赎回电子货币。 一旦电子货币发行机构陷入财务危机或因某种原因破产,其发行的电子货币就会发生信用危机,发行机构可能无法满足该货币的赎回要求,从而产生支付危机。 另外,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假币和诈骗的出现也在所难免。 消费者的信用卡号、密码等身份数据可能被盗,引发财产损失、透支等纠纷。
(二)支付方式统一问题
电子支付中有多种支付方式,每种支付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有时两种支付方式不兼容。 这样,当电子交易双方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互不兼容时,双方就无法通过电子支付完成支付,从而无法实现互联网上的交易。
此外,还存在单一支付方式标准不同的问题。 例如,智能卡有许多标准问题。 目前智能卡所执行的通用标准是 和 标准,其中包括智能卡和智能卡读卡器的格式、协议和功能。 这两个标准旨在提供智能卡和智能卡读卡器内部以及之间的高效操作,但没有考虑到最大化智能卡应用效率的问题。 因此,目前使用的企业标准有3个。 一是IBM、Sun 等支持的Open Card Work标准,这是一种基于网络计算机的标准; 另一种是微软公司制定的PCSC(个人计算机智能卡)工作组标准,该标准由斯伦贝谢电子技术研究所支持制定; 第三个是Sun的Java标准,该标准得到花旗银行、VISA、 Bank和Veri Fone等公司和组织的支持。 因此,每种付款方式使用的标准也存在问题。
(三)法律问题
1.电子货币的发行
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如何合法定位? 按照比较通俗的观点,电子货币只是一种“储值”或“预付”产品,即将客户可支配的资金或货币价值存储在客户持有的某种货币中。 各种电子设备上,如智能卡、电子钱包、电子现金等。因此,中央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也有权发行电子货币。 而且从技术上来说,任何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商家都可以发行电子货币。 例如,目前网络上流行的电子货币有E-GOLD(电子黄金)、E-、等,这些电子货币并不是各国央行发行的。 目前,国际上对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认识还存在较大分歧。 欧洲大陆国家认同的观点是,电子货币的发行应纳入现有金融机构的业务,其发行主体应受到金融监管。 在美国和英国,对于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是否应该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普遍的观点认为,对电子货币发行者的严格监管和限制会损害民间机构的技术发展和创新精神。 现在下结论认为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应仅限于金融机构还为时过早。
但由于电子货币在相当程度上具有类似于现金的特性,这些电子货币的发行无疑会减少央行货币的发行量。 发行货币意味着中央银行可以利用无息债务为有息资产融资,从而产生收入。 货币发行量的减少必然会影响央行的铸币税收入。 因此,电子货币的发行会减少法定货币的使用,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同时也会影响央行发行货币的特权。 如果不加以控制,电子货币还会在税收、法律、汇率、货币供应和金融危机等方面带来巨大风险。
2、电子货币的伪造、变造、变造问题
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由于网络黑客的破坏猖獗以及支付数据的伪造、变造、篡改,问题日益突出,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 我国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第196条专门针对信用卡犯罪,包括使用假冒信用卡、使用无效信用卡、冒用信用卡等犯罪行为。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智能卡与信用卡类似,犯罪的定义仍然可以参考信用卡的相关条款。 但电子现金、电子钱包和电子支票的问题却是全新的问题。 法律责任的确定和追究需要全新的法律规定。
三、刑侦技术发展问题
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电子支付方式层出不穷。 每种方法都有各自的技术特点,都会产生新的法律纠纷。 这些纠纷产生后,侦查鉴定是刑事侦查中非常复杂的技术问题。 信息时代,传统的物证逐渐被虚拟证据所取代。 目前,法学教育中的物证技术课程仍以刑事摄影、文件检验、痕迹取证等传统侦查技术为主,远远不能适应新技术发展的要求。
2、对策分析
(一)认真解决电子支付安全问题
1.加快支付标准制定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安全协议主要有SSL协议和SET协议。 虽然电子支付的官方国际标准尚未公布,但西方国家大多使用VISA和共同制定的SET标准。 由于得到了IBM、HP等多家大公司的支持,实际上已经成为金融电子支付的行业标准,并得到了IETF标准的认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SET是电子支付中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因此,有必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尽快建立一套既符合当前应用现状,又与未来国际接轨的支付标准。
2、大力发展安全技术和加密技术
如今,安全问题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 安全问题分为密码安全、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目前,要真正开展电子支付,需要达到网络安全的安全级别。 然而,安全技术的发展本身却存在着实质性的问题。 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让人们对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产生怀疑。 这种情况对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让公众面对电子支付犹豫不决。 由此,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迅速推广,并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要尽快组织一支精干的安全技术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尽快解决电子支付相关的技术问题,包括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技术、追踪技术等。 等等,并且可以随着计算机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完善这些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