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的补充公告
潜在投标人:
现将《铜陵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合同中12.2预付款专用条款修改为:
12.2 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除方式:从工程前六期进度款中平均扣除。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商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有:保函和保证保险。
2、原招标文件付款周期条款专用条款12.4.1增加如下条款:“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应在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必须提供工程预付款,即期支付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公司保险,出具担保或保证保险的机构应当是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保险公司或经安徽省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保险公司,并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3、原施工图压缩包附件已损坏,现重新上传,供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变更内容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中发生的上述修改,均按照上述要求统一修改,本补充招标文件不再一一重复。
5、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市人民医院
招标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