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每日一练——导致终结程序及支付令失效情形

2024-03-07
来源:网络整理

付款指令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下面,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1、导致终止手续和付款指令无效的情况

1、支付令申请受理后,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或者对保证人单独提起诉讼。

2.付款指令发出后30天内不能送达债务人。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申请前,债权人撤回申请。

4. 如果债务人在收到付款指令后15天内提出的书面反对意见有效,则包括:

(一)不符合验收条件的;

(二)应当驳回申请的;

(三)应当确定应当终止监管程序的情形;

(四)导致人民法院对支付令是否符合签发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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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事项

1.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2、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无异议,但对还款能力、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有异议的,不影响付款令的有效性。

3. 工人向法院申请付款令的条件:

1、满足申请支付订单的基本条件:

A.用人单位拖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B、就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达成调解协议,但用人单位未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履行的。

2、符合监管程​​序适用条件:

A、劳动报酬已满,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达成调解协议,但用人单位未逾期履行的协议中规定。

B、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

C. 付款单可以交付给雇主。

3、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4、依法缴纳申请费。

4、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监督程序办理:

1、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监管程序后的救济途径:

1.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监察程序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2、劳动者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裁定:“就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济补偿或者损害赔偿,但用人单位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的”监察程序终止后,劳动者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付款单失效原因的相关内容。 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对您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如果您担心自己在民间借贷中还存在上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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