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人因内幕交易被罚款。 本次内幕交易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翠微股份(.SH)、海淀科技、海淀国投等。
上述两名违法人员中,其中一人是海科融通当时的第一大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的董事,同时还担任海科融通的董事。海淀科技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资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经营管理部负责人杨刚。 另一个人是他的配偶陈盼盼。
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内幕信息的形成及披露过程如下:2019年10月8日,海淀国投、海淀科技、翠微股份、海科融通四家公司的多名高管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初步讨论翠微股份。 收购海科融通项目计划。 此后,上述四家公司的高管就收购事宜进行了多次讨论。 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0月8日,并于2019年11月8日公开。
时任海科融通总经理孟某新出席了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会议,并于10月9日告知时任海科融通财务总监李辉,汇翠微股份拟收购海科融通,并通知李辉正在准备第二天联系翠微股份。 此后,李某辉多次参加会议,是本案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他最晚于2019年10月9日获悉本案内幕信息。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上述犯罪分子杨刚联系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辉后,杨刚的配偶陈盼盼利用“陈盼盼”证券账户交易“翠微股份”,买入“翠微股份”。翠微股份”4.6 股,成交额27.79万元,盈利11.56万元。 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无合理解释或合法信息来源。 交易资金为交易期间共同居住的杨刚和陈盼盼的共同家庭财产。 杨刚、陈盼盼构成内幕交易。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没收杨刚、陈盼盼违法所得11.56万元,并处罚款34.67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2020年4月,即内幕交易事件发生半年后,杨刚退出董事名单,卞江荣加入。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6月,2年前加入的导演卞江荣退出,另一位名叫杨刚的人再次加入董事名单。
据海科融通官网及天眼查信息显示,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是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法人单位为孟立新。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微商户,业务类型为全国银行卡收单。
官网披露,海科融通的普通合伙人包括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渤海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微信、京东金融、支付宝。
此外,2017年以来,海科融通共受到央行分行、分行处罚14起,共计232.12万元。
翠微股份的业绩也大幅下滑。 上半年,翠微控股实现净利润2206.47万元,同比下降76.55%。 截至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357.55万元,同比下降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