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没有银行蛋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概念,即支付、结算、清算。 在传统的货币和银行学中,结算和支付常常被放在一起讨论,或者称为支付结算业务。 但从现实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三个概念应该分开。 所谓支付,是指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直接支付,特别是现金支付。 所谓结算,是指企业与个人、企业之间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的资金划转、汇兑和转移。 这是通过银行完成的。 这通常称为结算。 清算是指银行间资金交易的账户处理。 事实上,企业之间的交易最终都是通过银行之间的账户结算完成的,因此是相互关联的。
还有第三方支付,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会抢走银行的蛋糕吗? 事实上,所谓第三方支付是指个人之间的支付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直接支付。 由于有中介机构帮助完成整个流程,付款人和付款人之间就多了一层。 有了第三方,帮忙。 至于第三方是否能分到银行的蛋糕,则没有这样的事情。 这是社会上的一个误解。
比如,人们使用现金时,先去银行从储蓄存款中取出钱,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出去用它进行各种支付。 然而,这些付款实际上是在银行进行的。 在外面,这与银行无关。 对于银行来说,它只是一项减少储蓄的业务。 所有付款均由个人在各个方面进行。 只是每个商店收到你支付的钱,最后存入银行。 还有更多银行。 存款,所以对于银行来说不存在分得一块蛋糕的问题。 银行不但没有拿走蛋糕,反而获得了额外的存款。
原因是支付宝在银行开设了存款账户,大家存入支付宝和微信的钱都是以支付宝和微信公司存款的名义存入银行的,所以相反,钱并没有离开银行系统。
现在,为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支付机构将这些资金全部存入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 这样一来,即使他们离开了商业银行体系,但他们仍然在整个银行体系中,所以他们并没有离开银行。 因此,可以说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清算为基础的。 没有银行为其服务,第三方支付实际上就没有办法生存。 同时,据我了解,我国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都不赚钱,甚至亏损。
在结算方面,如果客户、付款人和收款人都在同一家银行开户,我们可能会在同一家银行进行结算。 这是银行内部的结算。 但我们银行内部有两种情况。 第一个是在开户银行内进行的。 比如在工商银行虹口支行开户,你要付钱给另外一个人或者一个公司,而对方的账户也是在虹口支行开的。 这样,结算就会在同一条线上。 但如果是工商银行的另一家分行,甚至是跨地区的分行,不是在上海而是在北京,那么这也是行内结算。
还有一种情况是付款人和付款人来自不同银行。 这就是银行间结算,这就提出了资金如何流动的问题。 刚才的结算、清算都是在账户上进行的,但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存在一个业务信息如何传递的问题。 过去,我们可能传统上依赖人来做这件事。 比如古代的镖局有帮人把财宝从甲方运到乙方的业务,后来我们也遇到了通过邮局或者通过电报公司汇钱的问题。 这就是商业信息的传递。 问题。 后来发明了钞票,信息通过钞票来传递。 后来账号被清空后,就只发送了指令消息。 这就带来了清算结算所需的信息传输系统和渠道的问题。
这是相关的。 我刚才提到我们传统上使用邮局、电报和电话。 事实上,我们仍然采用电话方式。 例如,如果我们想通过地下钱庄偷偷汇钱,这笔钱并不是通过真正的银行转移的。 实物货物不通过银行核算发货。 事实上,会计服务是通过地下钱庄和电话提供的。
因此,信息传输的方式并不是唯一的。 银行清算系统也不同,并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变化。 过去,结算是先在同市进行,通过同市人民银行,然后向上延伸到县、区、省,再到全国。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有另一种方法。 首先,各银行将进行内部清算。 到达北京后,不同银行之间进行同业清算,然后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清算。
据我了解,俄罗斯还是第一种方法,就是层层聚合。 在我们国家,因为科技的飞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大大小小的清算系统,包括我们的银联,已经成为一个大型的中心化系统。 清算制度。 在这么大的集中清算系统中,我们不需要地区或银行内部清算。 我们可以直接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中进行清算,实现实时支付。 而且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额、小额清算系统都是信息化的。 流通和资金转移均在同一系统内完成,无需依赖其他信息渠道传递业务信息。 但这种方法只有借助中国人民银行这样强大的国家机构的组织才能实现,否则很难实现。
就国际结算实践而言,第一步是建立银行间的信任。 银行必须办理业务并签订代理协议进行谈判。 代理协议规定了两家银行的业务内容以及如何开展。 ,如何授权,这些都是通过代理银行协议约定的。 在签署代理银行协议时,两家银行还将交换签名样本和秘密存款。 签名样本上应印有整行授权签名人的签名风格,并确定每个签名人的级别。
因为代理银行的协议会规定几万美元以上的汇款需要什么级别、多少人的签名才有效,所以这些都要按照协议来保证签名样本的有效性。 这些签名样本基本上每年都会交换一次,每年需要几卷才能将全国外汇机构所有有资格签名的人员样本寄出。 还有一个密钥,相当于电报的密码,也在两家银行之间交换。 文件在发送出去时会先进行压缩,收到文件后再进行解压缩,以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前世今生:如果太政治化,你可能会很难生存
回想起来,其实当时的一些大银行都觉得通过邮局、电报公司做这些服务成本太高、受到限制、不安全。 将其发送到邮局和电报公司的过程本身会存在丢失风险和安全问题。 所以当时国际各大银行联手建设了电报系统。
一开始并不是所有银行都加入,很多银行都在观望。 后来效果很好,所以后来都加入了。 中国的银行业也逐渐加入进来,因为加入成本比较高。 后来费用下降了,技术进步了之后,相对加盟成本就没那么高了。 中国的一些小银行也加入其中。 全部加入后,原来传统的通过信头传递信息的传统方式就消失了。 纸质汇款消失了,通过电报系统的电汇也消失了,全部转移到了网上。 之所以说统一世界已经形成,实际上是一个市场选择的过程。
另外,到目前为止,还有一些不传递业务信息,所以即使现在它也不是银行办理业务的唯一渠道。 同时,即使你加入了,每家银行、每家机构都会有一个代码,但实际上你还是要和对方银行签订代理行协议才能办理业务。 收费也分为两种:加押金和不加押金。 不需要追加存款的一般是银行之间不涉及金额的关系,所以不需要追加存款。 但如果是做生意,就必须加押金,并签订代理银行协议。 代理银行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纯代理银行,另一种是账户银行。 简单的代理银行办理业务时只需通知您即可。 如果不是代理银行,则需要找一家同时是两家银行的代理银行进行信息转移的代理银行。 即使他们都在,但不是代理行,你也不能办理业务。
账户银行用于资金结算。 比如农业银行在大通银行开户,那么大通就是我的开户银行,而开户银行必须是代理银行。 当我在大通银行存钱并想汇款到CITI银行时,我需要申请会计来发起这笔交易。 账户银行的作用是清算作用。
每个国家对于本国货币的国际结算实际上都有特殊的安排。 每个国家都不同。 这也是国际支付中非常复杂的一个方面,会涉及到各国对外汇和本币的管理。 不会被支付公司攻破。
我国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为清算银行规定的。 在香港,只有中银香港可以对外部支付系统的清算银行进行清算。 因此,如果香港其他银行想要进行人民币清算,您必须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清算账户。
美国大通银行是最重要的清算银行。 从大的角度来看,这些账户和其他账户与跨境支付无关。 它们只是一个帐户系统。 那么是否意味着在此之外就不能进行清算了呢? 事实上,这是可能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私人清算制度。 在我国国际贸易体系建立之初,国内外汇支付时有发生。 当时,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外汇清算系统。 比如我在浙江的时候,我们会在中国银行开户,我们在浙江的外汇交易都会在中国银行清算。 这相当于私下约定的外汇清算,世界上每个国家都会发生这种情况。 ,但这只是小范围的区域情况。
至此大家应该明白了,所谓把中国踢出中国的影响被夸大了:首先它不是唯一的信息传输系统。 其次,很多人将其视为美元清算系统。 这也是错误的。 它不是美元清算系统,只是银行之间的信息传输系统。 它也是目前最重要的传输系统,但不是唯一的,所以这是一个误解。
这就涉及到是否会制裁的问题。 美国之所以会获得这项权利,是因为9/11之后,需要向美国和联合国提供反恐、洗钱、贩毒、反腐败等信息。 因此制裁名单有很多版本,比如联合国、美国、欧盟等。 不过,欧盟制裁名单一般只在欧盟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有用。 一般来说,所有银行都会进入美国和联合国的制裁名单,进入反洗钱体系中,这是一个现实。
这些反洗钱活动受到制裁没有问题,但有时受到国家制裁,很容易引起争议。 例如,朝鲜本身与世界经济关系不大; 但说到伊朗,欧洲还是得跟它做生意。 即使有美国这样的制裁,伊朗的对外交易也没有完全断绝。 制裁虽然对一个经济体的进出口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但并没有完全切断进出口贸易。 也有银行避开美元清算系统,为这些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我国也有银行受到美国制裁,无法接入系统,也无法接入大通银行等清算银行。 但这家银行也一直在做跨境业务,既不通过美元清算系统,也不通过美元清算系统。 这个例子意味着美元清算系统无法完全封锁跨境业务。 其次,像中国这样大的经济体可以关闭吗? 因为作为商业组织,它面临着失去公信力的风险,而作为第三方公共设施组织,失去公信力很可能就无法生存。
现在我国有很多机构想要建立替代性机构,但是难度很大。 原因是银行会担心将自己的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如果他们跟随美国的接力棒,无缘无故地切断对任何国家的供应,他们将很难生存。
同时,如果要消灭整个中国,美国还能让中国买你的东西吗? 贸易逆差还能平衡吗? 所以这是不可能的,应该过度解读。 但有可能会选择一两家银行进行制裁。 也可以选择规模较大的银行来影响其业务,但首先制裁并不意味着外汇业务不能做。 其次,除了中国银行之外,中国各大银行的外汇业务占比很小,所以实际上会对银行本身产生负面影响。 整体业务影响并不大。 虽然肯定会对贸易结算业务和声誉产生影响,但影响最严重的还是罚款。 因此,如果断绝,不仅损害中国和香港,也会损害美国。
最近,中国和伊朗也达成了协议,说是业务以美元为单位,但实际上没有现金结算,只是易货交换,包括与“一带一路”沿线的非洲很多国家进行易货交换。 美国对此非常愤怒,因为这些不使用美元的交易就相当于降低了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
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包括比特币的炒作,很多方面都在讨论数字货币能否解决替代问题,但我觉得作为清算系统,这些技术无法解决。 所以在做货币结算的时候确实不能成立,但是很多还是在处理信息流等问题。 现在就存在信息流通的问题。 比特币出现后,很多银行都在研究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来解决跨境支付结算问题。 这里面有很多系统,包括信用证结算、汇款、证券交易结算、特殊领域商品结算、保理等。 对于这些有多种系统。
这里介绍一个香港的系统,以汇丰银行为主导,有8到12家银行加入。 从技术上来说,他成功了,但从未商业化。 原因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缺点是它必须将所有相关方拉到同一条链上。 就信用证结算而言,需要四家银行: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和清算行。 那么需要出具证书的公司就是进口商和出口商。 如果出口商生产货物,还会涉及到货运公司、保险公司、货运代理等一系列关联方,所以要把这些关联方全部上链会非常复杂。
仅针对银行机构,一般规定报文格式,要求相同。 但如果让银行以外的这些公司和保险公司出面,那就乱了。 第二个问题如前所述。 以汇丰银行为首的其他各大银行都不愿意参与,因为他们担心汇丰银行会获取他们的信息。
如何应对国家发起制裁的风险
首先,不要考虑进行大型系统更换。 可以从银行内结算、银行间结算、跨区域结算的角度来考虑。 例如,可以从代理银行的角度来考虑。 也就是说,如果美国想要针对某类业务,那么双方如果在同一家银行开户,就可以直接去银行。 你们不必离开去内部互相清除。 可以先进去再出去。 只要分支机构不是美国直接管辖的,你就根本看不到业务信息,也不会受到制裁。
其次,中资银行也可以共同应对风险。 当出现跨行情况时,中资银行可以建立清算系统和信息传输系统。 一般的业务还是可以做的,但是一些特殊的业务可以在自己的系统内做。
第三,你可以更进一步,找到一家合作银行。 可以成堆的搜索,甚至可以用分行的名字和对方的分行的名字。 那么这个品类就不需要经过美国的清算系统,他们之间会达成协议。 这些业务做完之后,最后就会打账。 该账户与任何业务无关。 只是意味着根据一年的统计调整双方的差额后进行转会。 好吧,这次转账没有任何贸易信息,所以没有制裁的理由。 这是一对一的。 在此基础上,可以逐步从小到大扩展到地区、国家等,完全有可能被取代。 当然,不同的商家选择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最终可能受到制裁的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