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贷款申请。 贷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受理。 贷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贷款受理表》按收费表缴纳费用。担保公司出具的《公积金购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中提交申请。
3、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申请人持相关信息到房产交易所在地的区、县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4. 开设账户。 选择委托扣款还款的客户,应在贷款银行开立专门的储蓄卡或信用卡账户用于还款。 同时,房屋卖家必须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5、按时偿还贷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自营个人住房。
6、贷款结算。 贷款结算包括提前结算和正常结算。 提前还款是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本息贷款)或最后一次贷款(分期贷款)到期前结清贷款; 正常结算是指在贷款到期日结清贷款(一次性还本付息型)或最后一次贷款(分期还款型贷款)。 提前还款的,借款人须在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
1、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即之前连续缴存不少于六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这是因为,如果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异常、间歇性,则意味着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配偶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满足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住房保障”金融支持的一种。
4.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不得有其他大额尚未偿还的债务。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 当职工背负其他债务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很大,违反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申请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贷款条件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