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在工地上主要负责什么?第一个职责是什么

2024-03-24
来源:网络整理

建筑工地监理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第一个职责是计划管理,具体内容是:

1、审批建设单位开工前提交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量计划和概要说明,以及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方案;

2、审批建设单位根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检查和监督施工过程中计划的执行情况。 工程未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调整或者修改计划,并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使实际施工进度满足建设要求。施工合同;

4、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当施工进度可能造成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交终止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或作出决定。

第二个责任是质量控制,具体内容是:

1、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等信息,进行现场检查并接受施工放样;

2、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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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布各类工程开工通知,必要时通知建设单位暂停整个工程或者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建设单位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有权使用建设单位或自有的检测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并采用数字化控制;

5、按照施工程序进行跟踪检查,对各工序、各部位进行质量检验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及全部工程进行签约;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我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段施工方案和工艺,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作业工艺;

7、审核部分竣工工程或全部竣工工程移交验收申请报告,转发建设单位并提交相关报告; 参与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接及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监理的第三个责任是计量和支付。 具体内容是:

1、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合同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已竣工工程的数量和价值进行现场测量和验证;

2、根据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授权,审核并出具中期付款凭证和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付款凭证。 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建设活动,我们有权暂时拒绝付款,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符合要求;

3、除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价格波动而引起工程造价变动的,工程监理组应与施工单位联系。 与建设单位协商后,计算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合理确定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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