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缴费方式来了! 近日,国家医保局确定了全国按诊断相关人群(以下简称DRG)付费试点城市。 除西藏外,每个省份都有一个试点城市,覆盖全国。 这种支付方式将于2020年模拟,2021年开始实际支付。这将是健康保险支付方式的重大变化。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一直采用项目后付费方式,即根据医保参保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向医院支付。 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医疗服务价格不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情况下,这种支付方式很容易诱导医院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推高医疗费用。 医患关系紧张,医保资金不堪重负。 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控制公共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医院”,旨在遏制医院过度医疗的冲动。
DRG实行“总承包,超支不报销,余额保留”。 在这种打包收费方式下,患者购买整体医疗服务,所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就成为诊断和治疗服务。 成本,而不是医院获得收入的手段。 对于医院来说,必须通过降低服务成本、规范医疗服务、优化管理水平来提高服务质量,以获得收费平衡。 这种收费方式将迫使医院主动节约成本、降低收费,而相关管理部门并不要求; 对于医生来说,不再需要通过开大规模检查、开大处方来获取经济利益。 相反,他们会尽力从患者的角度寻求“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兼顾成本控制”的治疗方案。 医患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 对于患者来说,收费更加规范、透明,一旦确诊就知道要花多少钱; 对于医保基金来说,可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加,更加合理地配置医疗资源。 支付方式的改变可能会对整个机构产生影响。 可以说是双赢之举。
事实上,在这次全国统一试点之前,已有多个省市率先启动试点,但进展缓慢。 以北京为例。 自2011年起,DRG已在6家医院试点。 但正如试点医院一位副主任医师所说,8年后仍停留在“算账”阶段,而采用这种付费模式后,医院已有多例手术“赔钱”。
为什么这样一个对各方有利、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得如此缓慢? 从试点情况来看,难点在于标准的制定和计算,需要海量数据支撑。 数据越多、具体,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就越小。 目前参与试点的医院相对较少,难以形成合理的标准。 此外,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许多动态因素。 价格、医疗技术、患者个体情况等都会影响诊疗费用。 如何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并进行总体设计,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虽然试点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医保基金负担过重,DRG的实施“指日可待”,无需拖延。 您不妨在试点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并不断改进。 DRG征费改革离不开医疗大数据的支持和分析。 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也为DRG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 预计,随着全国试点的推进,这种新的支付方式将重构医保、医院和患者的关系,让“看病难”、“看病贵”不再成为患者的担忧。 (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