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付款合同
合同号:
签约时间:
签字地点: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建设方(车辆购置担保人)愿意将************项目承包给乙方。工程款结算表将作为甲方对乙方按揭购房的担保。 由HOWO自卸车结算,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通过银行抵押贷款购买一辆HOWO自卸车(车架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总购买价元。 用于甲方承包的甘肃省武威民勤县青磨泉一号坑土方工程。
2、乙方抵押购买汽车的首付款为每辆车1元。
3、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保险费人民币1万元,为期一年。 (其中:交通强制保险元、第三者保险元)。 并将保险费文件移交给乙方。
4、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购买车辆之日起18个月内的车辆运营费用人民币元(其中:每月支付车辆抵押贷款人民币元、每月支付建设所需燃油费人民币元(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每辆车两名驾驶员每月支付工资8000元,车辆维修费3000元,超过3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车辆轮胎更换费用和司机餐费)。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用燃油质量,保证安全、合理调度生产。 土方搬运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和人身安全损失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在乙方购房按揭及还车贷款期间(2011年11月20日至2013年4月20日)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土方工程建设及偿还贷款。 当按揭贷款还款期满、贷款还清时,甲方将车辆所有权及全部手续、证件无条件移交给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入驻手续。 若在购车还贷期间,因甲方无法提供相应项目数量而导致贷款偿还延迟,剩余购车贷款将由甲方承担,车辆所有权及一切手续及证件均将办理无条件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办理转入手续。
7、乙方承包的甘肃省武威民勤县青磨泉一号坑土方单程运输距离不超过2500米,每车每趟净利润为不少于30元。 项目付款按月结算。 乙方利润从甲方缴纳的车辆保险费(每月分摊)、车贷还款、燃油费、司机工资、车辆保养费、轮胎更换费、司机餐费等中扣除。如有剩余,必须由乙方结算。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