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野蛮增长,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监管网络正在慢慢收紧。
在金融数字化转型浪潮中,对于银行尤其是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银行来说,与既有流量又有技术的互联网平台合作成为重要出路。 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也有意涉足金融领域,将自己掌控的流量和数据“货币化”。 各方各取所需、优势互补,形成互联网金融共生关系,发展多种商业模式。 一些企业涉嫌“监管套利”。
“银行与金融科技平台的这些合作利用了银行的资本优势、牌照优势以及金融科技平台的获客优势。”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郭峰告诉澎湃新闻。
他指出,传统银行,尤其是很多小银行,银行牌照齐全,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然而,在互联网时代,他们的获客难度很大。 一些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每天数亿人次打开的国家级应用,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 尽管这些平台也获得了一些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牌照,但其中许多牌照都受到限制。 比如网上银行的远程开户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导致这些互联网平台不得不寻找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正是因为双方都有各自的诉求,所以双方的合作才如此普遍。”郭峰说。
目前,这些新的商业模式正在蓬勃发展。 在给人们生活或者投资产品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互联网贷款业务到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政策频频出台。 自12月18日蚂蚁集团率先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以来,目前已有至少9家领先互联网平台下架相关产品,互联网存款业务监管或将趋严。
“互联网平台+银行”的共生关系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将走向何方?
银行提供牌照和资金,互联网平台提供流量、技术和场景。
“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主要是为了获取流量、技术和消费场景。” 一位城商行从业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主要业务主要是互联网存款业务和互联网贷款业务。
网上存款
该产品是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 商业银行需要向互联网金融平台缴纳“分流费”等手续费。
一位互金行业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互联网存款产品能够发展起来,根本原因在于存款保险制度。 根据2015年正式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各银行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 一旦银行陷入危机,保险机构将为储户提供最高50万元的赔偿。 因此,有人认为,互联网存款滥用了存款50万元的法定还款标准。
“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主要是存贷差,吸收存款的多少决定了其信贷端的收入,因此吸收存款成为了银行的主要盈利模式。”各金融机构竞争的关键点。” 中国区块链与产业金融研究院院长刘洋表示,由于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足,中小银行的获客成本高于大型银行。 利率市场化改革实施后,中小银行上市存款利率普遍高于大型银行。 然而,他们却受到互联网获客渠道的困扰。 流量畅通不足,与互联网平台有良好的合作和互补。
对于金融科技平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表示,他们可以收取大约千分之二到三分之二的相当可观的手续费,而且还可以快速扩张通过互联网存款产品。 交易规模可以帮助其提高估值水平。
不过,一位私人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互联网平台只是一个获客渠道,银行考虑的只是效率——如何更好地触达用户。
网贷
目前主要有“贷款援助”和“联合贷款”两种方式。
上述民营银行从业者告诉澎湃新闻,在市场端,互联网平台依靠渠道优势和数据优势帮助银行完成贷款流程,这就是“贷款援助”。 在资金方面,如果银行联合互联网平台共同放贷,就称为“联合贷款”。
该人士表示,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贷款合作主要包括消费贷款和商业贷款。 消费贷款主要针对消费者,而商业贷款更多是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上针对小微商户和供应链企业推出的。
他举例说,顺丰速运上下游很多企业都有融资需求,银行可以与顺丰速运合作,向顺丰速运平台开放贷款产品。 顺丰拥有小微企业的经营数据,可以为银行提供风控,识别风险并定价,进而发放贷款。
他认为,银行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风险隐患和监管盲点
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优势互补背后也隐藏着风险。
郭峰认为,在助贷业务模式中,如果金融机构实力比较雄厚,就会通过合约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金融科技平台等助贷机构。 但与此同时,贷款援助机构虽然没有财务状况,但却实际承担了风险。 聚合、期限错配等金融功能与金融机构没有本质区别,但不受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类似监管要求的约束。 另一方面,如果是大型金融科技集团与地方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合作,地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可能会相对较弱。 对金融科技集团的具体风控手段缺乏验证,缺乏议价能力。 地方银行需要承担重大风险和成本,但这些风险和成本可能无法反映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导致银行风险暴露不完全,存在风险隐患。
此外,对于熟悉传统属地化管理的监管部门来说,地方银行与金融科技平台的合作实际上导致了跨区域经营名存实亡的限制,这也冲击了金融机构熟悉的监管理念。监管部门。 “他说。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指出,中小金融机构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存款,另一方面又依托平台。责任方。 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本身作为借贷机构,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向用户放贷。 因此,中小银行越来越依赖这些平台进行资产收购。
“资产的核心风控不在中小银行手中,但负债才是真正的负债。” 陈文说道。
他认为,这会产生很强的道德风险。 如果中小银行疯狂增长,只要愿意,完全可以依靠互联网平台吸纳存款、发放贷款,快速扩大资产规模,但最终央行可能会踩账单。
一位城商行从业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从银行角度来看,互联网存款业务的主要问题是区域管理和账户管理规则被打破。
刘洋还指出,城商行和农商行虽然有经营地域限制,但对客户的筛选和选择并不局限于当地户籍人口。 互联网存款恰好在一段时间内处于监管盲区。 当地中小银行尚未在境外开设实体分支机构,互联网平台也未直接吸引存款。
至于网络贷款,在《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时回答记者提问时,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些银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相对粗放,如未能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体系、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合作机构持续管理不足等,导致银行声誉风险。
萨克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苏晓锐此前表示,联合贷款存在“隐性杠杆”问题。 大型科技公司利用小比例的自有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很容易积累潜在风险; 二是“实质性风控”问题,如果科技大公司在整个业务中拥有较强的话语权,那么一些风控能力不足的中小银行很容易沦为单纯的资金通道。
互金行业从业者认为,通过目前的联贷模式,领先的网络小贷机构可以凭借强大的流量和风控能力吸引银行合作扩大放贷规模,间接绕过杠杆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撰文称,此前曾指出,90%以上的资金用于个人和小微零售贷款。小微企业来自银行业,有的甚至高达98%,但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则用一小部分自有资本加杠杆,扩大联合贷款规模。
监管政策频频出台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公布《办法》,对联合贷款和助贷业务提出相应监管要求。
《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将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和审计等。适应互联网贷款业务特点的系统。 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与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能力相一致。
此外,与5月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草案增加了“商业银行不得因推出担保、增信等措施而放松贷款质量控制”的表述。 “这实质上强调了商业银行对互联网贷款应具有独立的风险控制能力。”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宇、陈家伟表示。
对于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地方法人银行,《办法》要求主要服务本地客户,审慎开展跨登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控跨登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 无实体营业网点,业务主要通过网上进行,但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除外。
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企业必须对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30%。
一位互助金融行业从业者此前向澎湃新闻表示,《意见》对联合借贷的监管要求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联合借贷的业务规模。
苏晓锐还表示,《意见》将对联合贷款市场产生直接影响,预计联合贷款规模将大幅下降。
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其网站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监管办法》指出,银行类保险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银行类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除应符合《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银行的特殊要求:一是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进行销售; 其次,要符合银行的要求。 中国保监会对电子银行业务经营领域的监管规定; 三是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互联网存款业务监管或将加快
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政策出台后,互联网存款业务监管可能会加快。
12月18日,蚂蚁集团旗下支付宝下架互联网存款业务。 此后,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腾讯理财、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天行金融、滴滴、美团、360优财富等多家平台均已停止新增互联网存款产品。
其中,多家互联网平台在回复中提到了类似的说法,“基于监管部门近期关于互联网存款业务及行业趋势的表态”。
郭峰认为,未来可能会出台更多类似的监管措施,规范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平台的合作模式。 金融机构业务外包的红线将更加清晰,双方定位更加明确,风险和责任分担比例也将提高。 会更合理。
陈文认为,存款代销和贷款协助业务未来仍需设计一些准入门槛。
“此外,无论是资产端还是负债端,都需要有一定比例的限制,否则‘限制中小银行区域经营’基本上就成为一张废纸,无法实施。从监管机构的角度进行控制。”陈文说。
郭峰还指出,一些地方金融机构想要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合作突破地域限制,可能会遇到很大的制约。
“不过,我认为监管部门也需要思考如何在互联网时代更好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权责,以及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改变传统的属地化管理模式,而不是一味要求自然”互联互通的互联网服务必须适应行政区划边界。”郭峰说。
天平正在慢慢向银行倾斜吗?监管部门两周内批准设立两家直营银行
未来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合作将如何?
“未来可能是流量合作。” 上述城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认为。
他表示,互联网公司流量很大,银行也正在向线上转移。 最初的模式是互联网公司提供平台和系统,银行提供资金。 但现在根据监管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可能会更加平等。 银行不仅仅提供融资,更多渗透到风控和管理,互联网公司提供技术和流量。 “可以说天平正在慢慢向银行倾斜,业务肯定是银行主导的。”
陈文还指出,中小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发行一些合格的信贷资产,但核心风险控制权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
目前,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盖底线”,只赚取获客和风控服务费的轻资本模式,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助贷业务的新方向。 一位助贷行业业内人士此前向澎湃新闻表示,《办法》助推了轻资本模式的落地,因为它更符合《办法》对金融科技助贷模式发展方向的要求。平台和银行等。
在流量合作方面,上述城商行从业者也举了联名信用卡的例子,因为平台有消费场景,但平台没有信用卡资质。 “所有相当于花呗的场景都放在银行,但更多可能会让你感觉这其实是银行的业务。”
上述私人银行从业者认为,未来,银行数字化能力建成后,用户将更容易通过银行自营APP、小程序获取产品,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将得到体现。逐渐减弱。
“银行的数字化建设可以参考目前流行的模式,比如招商银行和京东的顶级银行,中信和百度的百信银行,还有像邮储银行这样的直销银行。这些都是在运营上的尝试。”他们自己的,”他说。 “这是借助互联网建立自己的银行,股权结构说明了一切。”
苏晓锐还指出,直销银行牌照作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产品已被提上日程,大型科技企业将通过牌照纳入监管。 一方面解决联贷模式的担忧,另一方面解决互联网存款的担忧。
但上述城商行从业者认为,直销银行只是在品牌、管理等方面隔离风险,对实际业务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直销银行是指几乎没有实体营业网点,而是远程业务中心与终端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电子邮件、移动终端等直接开展业务。
百信银行是中国第一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其股东为中信银行和百度,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
12月11日,国内第二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招商拓普银行获准设立。 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20亿元,其中招商银行持股70%。 京东数科全资子公司网上银行持股70%。 30%的股份。
12月21日,第三家直销银行——中国邮政银行汇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批设立。 注册资本拟定为50亿元人民币。 拟注册地为上海。 邮储银行将持有10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