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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指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起草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并提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二)承担起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起草城市住房,指导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该市的住房保障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三)承担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城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可能性。在建设和实施阶段组织实施项目国家标准,国家统一配额和行业标准;在建设实施阶段组织实施地方标准,授权建立全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起草和监督公共服务设施(不包括通讯设施)的建设;指导和监督各种项目建设标准配额和项目成本评估的实施。组织和发布项目成本信息。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联手,负责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指导全市住宅小区物业产业管理;起草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屋中介管理,财产管理,房屋购置和拆迁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其实施。

(五)监督和管理市区的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的行为。指导城市的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建筑市场招标活动的监督执行;起草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工程建设,施工,勘察设计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的法规,负责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关;负责装饰行业(包括室内和室外装饰)的管理;负责在G中管理外国公司的承包工程ermany组织协调建筑公司参加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六)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研究和提出城市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与有关部门一起制定城市建设计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11)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七)起草和指导城市村镇建设政策的实施,促进村镇发展;指导农村房屋建设(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职责。组织农村房屋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指导重点镇和中心镇的建设。制定城市的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记录,并监督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和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全面管理城市各类住房建设及其辅助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与有关部门协调,负责结合民用航空对城市民用建筑的管理(十)承担促进建筑节能和城市减排的责任。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建筑节能政策,计划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十一)负责房屋和城乡建筑业的科学技术工作,起草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计划d经济政策;组织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促进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